扶苏满怀期待跟热忱的去斟酌如何处理这件差事,同时,说要给四弟传信,就真的写信让人传去了。
远在北地郡的公子彻颠得屁股都疼了,呜呜呜,这路一点儿都不平坦,我都瘦了。
在公子彻与身旁常应哭诉这个时,常应很淡定,“公子,快到下一个县城了,您再忍忍,到时候又是你展现光芒的时候了。”
常应的话,对公子彻来说,是稍微有那么一丢丢的魅力。
只能够无奈的揉了揉自己发疼的地方,满是抱怨,“真是辛苦,早知道我就不那么积极了,为什么不能够直接飞过去呢?要是可以飞过去就不用坐马车了。”
“实在不行的话,这路能不能平坦一点?你看这些坑坑洼洼的,晃得我都快吐了。”
“好歹也是我们大秦的地方,以前怎么就没人想过要修路呢?”
常应听着公子彻一如既往的抱怨话语,连这些话都没有怎么变过,他不腻,自己都听腻了。
“公子,以前大家都忙着打仗,哪有心思去修路。”常应回答道。
“好吧,现在大秦统一了,也不知道父王能不能分点心思在修路上,不过,想也知道不可能,父王还有好多事情要办。”公子彻摇摇头,把脑袋的烦恼摇出来。
这些事情,不是自己该想的,交给扶苏兄长就够了。
刚去到北地郡某个县城落脚的地方,扶苏兄长的信就传到他手上了。
公子彻震惊,甚至怀疑自己在背地里说扶苏兄长的话,被发现了?不应该啊!我才刚说没多久。
带着疑惑的打开信,一看,傻眼了,“什么?父王夸我了?真的假的?”
“扶苏兄长还打算主持修路?还让人承包修路,分配咸阳学宫名额?”公子彻觉得自己不过离开没几个月,怎么变化这么快了?
神奇!
不过,这个问题被抛之脑后,最最最最关键的是:父王夸我了???
“常应,常应,你快来看看,父王夸我了,是不是?这里这里!”公子彻兴奋的拿着这张纸,欢快的扬起来给常应看。
“公子,你的手扬得这么快,我看不清。”常应无奈,公子是不是以为自己有千里眼啊?
“额……你看,你看。”赢彻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的动作过于跳脱,不行,他可是大秦公子,要稳重。
然后,淡定的将这封信交给了常应,眼角还洋溢着‘快夸我’的骄傲与得意。
常应接过来一看,身为公子身边伺候的人,常应自然也是学过秦篆的,纸张也是见过。
快速的扫了几眼之后,的确,公子扶苏说了,因为他们公子的事必躬亲和刻苦耐劳,值得鼓励和表扬。
“是的,公子,始皇陛下夸你了呢!”常应也觉得不容易啊,始皇陛下素来都是严以待己,也严以待人,要求甚高。
所以,在咸阳的时候,公子本来就不能经常见到始皇陛下,始皇陛下屡次召见数位公子时
,都在考察他们学习进度。
公子又不是个勤奋刻苦学习的人,这不,屡次考察,公子不是被忽略就是被责骂的份儿。
瞧着公子眉开眼笑的神情,常应也扬起了一抹笑容,现在,公子越来越开朗,越来越成熟,不是很好吗?
北地郡本是大秦固有的疆域,在北地郡,身为大秦公子的赢彻并没有遭到阻拦或者鄙视。
相反,因为他们崇拜始皇陛下的关系,对公子彻的稚嫩抱有巨大的包容心。
更因为是始皇陛下对他们老秦人的特殊照顾,一扫六合,天下一统,如公子彻所言,我们该过上安稳的生活了。
那两种收割后使用的脱壳机和脱粒机,还算好用,唯一不足的是……数量不够,得村长派人来学习怎么组装。
然而,最应该关注的是公子彻所言,关于华安公主造的大秦犁,很是好奇。
听闻,内史郡那边已经开始使用了,能一人一牛一日耕三亩地的大秦犁。
不少老秦人都怀疑,这他娘的是撒谎吧?怎么可能这么厉害?
不相信!
“我管你们相不相信的,反正我有个亲戚在内史郡,就隔壁那县城,可惜了,他没背熟秦律,哭得稀里哗啦的!”
真的假的?那数量如何?够不够啊?20_[(”怀疑,我们北地郡可大了,真的每家每户都能送?
“瞧你这话说的,你以为背熟秦律很简单吗?一个村子能有一两个人家能背熟就不错了,你说你,以前背过吗?”
“这玩意儿,我怎么可能背过。”
“那就是咯,不跟你们说了,这大秦犁啊,我要定了!”
一个个拍屁股回家,就算是干活,我也要把这东西给背熟了,不然,我也要撒泼打滚躺地上哭爹喊娘!
有些觉得自己不太行的,就拿起了小竹条抽自己儿子去,给我背!背不熟就打断你的腿!
家中的孩子被赋予了重任担在肩膀上,毕竟第一个县的人吃螃蟹,不知道所谓的奖励是多少,没有怎么努力。
现在不同了,有些亲戚在隔壁村,那隔壁村就是隔壁县了,人家那边先开始,有了心理准备。
那不得日夜兼程?听说,这个大秦犁啊,连官老爷和地主老爷都没有呢!全靠大秦发放!
这是为了我们大秦的黔首们耕地没那么辛苦,哭死,公子彻和华安公主怎么这么好!感动!
至于大地主和贵族们,他们根本无需自己去耕地,哪里会关注这玩意儿?
不过,这种新奇玩意儿,自己家要是没有,总感觉亏了,比别人差了。
于是,就让底下的几个书生去‘参赛’,他们倒是了解过秦律,但背这玩意儿,好像没有过。
可主家都要求了,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当然得努力了。
可惜,华安公主规定,一家一户只能够出一人,如果那人背不出来,你们家就没有份儿!
所以,几个书生都是先比赛竞争过,才决定人
选的。
不然,整个大秦三十六个郡,她就只派出了三十多个人,要听到什么时候?
于是,公子彻但凡去到一个地方,先是听他的演讲,让人上来学习那两样农具的组装。
紧接着,开启了一边耕地一边背书的生涯,也因此,不少孩子因此都自行学会了秦篆。
倒是有人问了,“我们何不自己仿造大秦犁呢?为什么非要等华安公主派来的人送奖励?”
“呵,你有本事你来做啊!”烦,谁不知道这看起来厉害得很?我为什么不当秦王,是因为我不想吗?你他娘的!
当场闭嘴,我要是能,我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也不知道这大秦犁怎么做的,那技术绝对领先各国(指旧六国)和大秦当前打造兵器的水平。
让人没想到的是,大秦竟然这么大方,也舍得将这么好的东西分发给黔首们?
当然,宣扬出去,旧六国之地的人则是认为,大秦根本没有将我们当做大秦的人,有什么好东西,就只会给老秦人!
这一点,老秦人觉得很自豪,大秦犁不先给我们老秦人,难道先给你们吗?
哼!
……
将信发出去之后,扶苏就开始叫上自己门客,商量一下该如何巡视监督的问题。
门客不明白为什么公子扶苏会选择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来办,拜托,你待在咸阳不好吗?
可惜,公子扶苏如果这么容易被说服,当初就不会被闭门思过禁足半年。
门客说服不了扶苏,就只能够说服自己,也许这能够提高扶苏的声望,毕竟巡遍六国之地,如果六国收心……
可以可以,我们这就为您制定行程!
也没规定,长公子就必须按部就班才能继位,做出了贡献,才能压住底下的弟弟们。
扶苏近来因为这件事情忙碌得很,也没时间去找今歌聊天谈论事情了。
殊不知,今歌最近也没有时间去理会他,因为,王成带着自己的大才,回咸阳啦!!!
当然,包括绑回来的一大堆土匪以及一车一车的财物……
王成身为赢今歌的下属,也不是奉了秦始皇的命令出去的,所以,所有的东西都被王成拉到了公主府上。
进咸阳的时候,都差点被搜身了。
赢今歌第一眼看去的是乌泱泱的人群,“这些都是山匪?果然是凶神恶煞、身强力壮,最适合送去骊山陵墓挖土了。”
赢今歌很赞同孙悟空的一句话:坏人不除,就会祸害好人!
现在,这些坏人能够尽一份力,就很好了。
“真的都是山匪?作恶多端那种?调查清楚了?”赢今歌特地再次询问一次,可别嚯嚯了好人。
“放心吧,公主殿下,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王成自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翻车,同时,还将五人介绍给赢今歌。
“公主,这五人,分别是萧何、曹参、刘邦、樊哙、韩信,不辱使命,
给您带回来了。”王成很是恭敬,还给她介绍带回来的五位人才。
赢今歌被提醒后,才转过头看向了王成带回来的这几个人,看了一眼……刘邦年纪跟她阿父差不多,其他几个……
最终,定位在年纪最小的韩信身上,“你是韩信?”
韩信的年纪……哦,对,她并不知道,只知道刘邦比她阿父小三岁,还能够打下大汉。
我阿父现在不吃丹药了,肯定活的比你久,比你长。
“我盼你们很久了,你们终于到了。”赢今歌很是热情的朝着他们扬起了笑,看了一圈,都不适合握手拉着诉说,只能学习周公姬旦的‘周公吐辅、天下归心’。
王成知道公主的想法,自然跟着进去,还特地介绍了一下他们在路上打匪时的英姿。
萧何、曹参、刘邦、樊哙和韩信因为一路上的积攒经验,在看到华安公主时,都没那么紧张了。
特别是听到王成在给公主殿下说他们路上打匪的英姿,情绪稍微高了许多,还跟华安公主聊起了他们打山匪时的一些趣事。
就连是樊哙都提起了自己当前锋勇猛杀敌的英姿,总要让华安公主知道自己的优秀。
唯有韩信,第一次见华安公主,有些紧张,又是个嘴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能够跟在旁边,看着他们说话,好一会儿,总算是有人提起了韩信。
“韩信这小子,别看他年纪小,但他是个天赋之人,是个天生将领呢。”
“没错。”将韩信推出来,大家都是一起来的,经过作战的两个多月,关系好了不少呢。
韩信这小子,不太会说话,还耿直噎人,生怕他乱说话,得罪了公主殿下。
走进公主府,越过了门庭,才进入待客厅,请大家坐下时,还有人捧了茶水上来。
茶,在秦朝还是作为药材来使用,只是在医学研究时,被赢今歌发现了,哎哟,这东西解腻啊!全当药材可惜了。
为此,赢今歌还打算种个茶庄,茶树可以在山坡上种植,不占用耕地面积,已经让人着手了。
炒茶的茶香,令几人喝了后,都觉得……不愧是公主,比他们会享受。
午饭时,他们也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铁锅的魅力,炒出来的肉香味儿,比自己以往吃得都要好。
还尝到了关于猪肉的味道,没有腥臊味儿,确实肉香十足。
就冲着这个伙食,他们就一定要留下来。
“对了,公主殿下,您不是说,要将那些山匪送到骊山陵墓去吗?我们一起将他们押送过去。”樊哙特别主动的揽事情。
只要公主殿下答应了,就代表已经同意他们当下属了。
樊哙只是一个屠夫,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一天?
他当然得积极表现留下来,然后转过头看向了自己几位弟兄,“你们觉得,是不是该帮忙!”
其他几个正在跟他们的上司聊天中,毕竟公主没见过他们,可能在谁的口中
听说过自己,不在公主面前表现一下?,怎么留下来?
可惜,樊哙没有这种脑筋,他本来就不是动脑型人物。
嘿嘿,第一时间就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长处,他真聪明。
“当然可以,你们初次来咸阳,还可以在咸阳走一走,对了,你们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我给你们准备了屋子……”赢今歌也不介意,毕竟初次来咸阳,总会有些好奇。
就比如她第一次去北京,也想去故宫和长城走走一个意思。
也不知道他们够不够盘缠,赢今歌还让人在他们出去的时候,还让人给他们送了钱过去,让他们购置自己喜欢的东西。
等到他们离开,香枝才询问,打算让他们做什么?
赢今歌摸了摸下巴,“既然是我的大才,自然是当我的门客了,我们这么多工坊和研究,朝中又有这么多事情,也该让人帮我分担分担了。”
赢今歌虽然从历史中知道了他们的才能,或许那是经过时间磨炼后的成果,现在……
先看看他们如何,才能决定是否推举还是压下来磨炼一番。
“是,公主,对了,公主,秋收快到了。”香枝没多关注这几位所谓的大才,可能是有些才华,但在她心里,公主才是最厉害最优秀最能干最聪慧……
秋收快到了,之前他们在南阳郡找回来的玉米,不知道现在产量多少。
始皇陛下将那种植园包围的严严实实,根本就没有人进得去。
香枝也不清楚,现在那些产量如何了,万一不太行……
也不知道始皇陛下会不会失望,不过,没关系,那不是还有天赐神种嘛,肯定产量比现在高,没有四五石的亩产,也应该有两石的产量。
“对,快了。”那种子,最多也就种了一亩地,一茬还不够,得种多一茬,才能勉强分出去。
“也不知道到时候能有亩产多少,希望不会让人失望,天赐神种,公主,您说能有四石吗?”香枝都有些期待了起来。
她也是大秦的人,她也希望拥有亩产产量高的粮食,她年幼的时候,就是因为粮食不够,养不活一家人才被卖掉的。
“那肯定可以,天降神粟,如果这点亩产都没有,还配叫天降吗?”赢今歌用力的肯定点头,“我想,肯定不止。”
香枝一听,笑了,“嘻嘻,如果是真的,就真的太好了,这样再过几年,黔首就不用饿死了。”
“那不能够,如果有亩产三四十石的粮食,那才叫不怕饿死。”赢今歌笑着摇头,香枝还是太单纯了,不过,这些传开了,幸福指数上涨,我第一时间就兑换红薯!
红薯啊红薯,我对你爱得深沉。
赢今歌在期待着秋收,秦始皇也在期待着,特别是听说快成熟了,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叫赢今歌入宫了。
赢今歌得知是阿父召自己入宫,还有些惊讶,因为平时都是自己主动去找阿父,而不是阿父叫自己入宫的。
“是有什么事情吗?”询
问前来寺人,瞧他这个神情,应该不是要惩罚自己,松了口气。
赢今歌也觉得阿父不可能惩罚自己的才对,毕竟,像自己这么乖巧可爱又懂事优秀聪明能干的好闺女,哪能犯事儿啊!
“这个,陛下没有说,公主进宫就知道了。”
赢今歌‘哦’了一声,收拾一下,入宫找阿父,这一次,她研究的东西都还没有成功,没有什么可送给阿父的了。
咸阳宫,赢今歌的欢快声音传来,阿父,我来了,阿父!??[”
秦始皇放下了自己手中的朱笔,瞧着赢今歌这欢脱的样子,有些无奈,“你看看你,都多大年纪了,也不稳重一点儿?”
这个样子,还怎么当秦二世?
可是,他的这个话落下,得到的只是赢今歌一个震惊的神情,“阿父,你以为我今年多大了?”
【阿父,我今年才十五岁啊!你该不会是忘了吧?】
【我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啊!你怎么觉得我能有多稳重?】
“已经十五岁了,不小了,朕当年,十三岁的时候就登基了。”秦始皇的确不知道自己孩子多大了,但,他听到了。
“我哪能跟阿父比,阿父那是天纵奇才,是为大秦一扫六合而生的天生帝王,当然是从小聪慧又能干。”赢今歌并不认为自己不稳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我还小呢!
被夸了,是件值得心情好的事情,可为什么总觉得这话怪怪的。
“快秋收了,听底下的人禀告,玉米跟粟也快收成了,到时候你也一同前去。”秦始皇没有忘记这个事情,他还是有些担心,是不是真有这么高的亩产量?
已经用了最好的庄子,肥料……也按照今歌所说的那般,没有十石,也该有七八石,才能让他放心啊。
“好。”赢今歌不知道秦始皇会有这方面的担心,因为阿父从始至终看起来就这么威武高大,就像是一座高山那样,给予她安全感。
就好像在像世人表达:秦始皇,永远不倒。
“今歌,你说,那天降神粟的亩产量,能达到多少?”秦始皇最终,还是没忍住的问了声。
“阿父,天佑大秦,肯定不会让神粟的亩产低,不然怎么配得上天降神粟的这个称号呢?现在粟也快成熟了,我们现在去看的话,定能也能够看到粟缀满枝头。”
【我说亩产八石到九石之间,阿父定然不信,怕什么,还差几天就应该可以收割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现在担心也没用,而且,缀满枝头的粟粒粒饱满,一看就重量不轻,难道没有人跟我阿父禀告吗?】
负责看守和种植神粟和玉米的人,当然能猜得出来产量不低,可压着这股兴奋,等到收割的时候,再将这个产量报上去!
定能获得更多的赏赐,或许他们也在期待,是否真的让人充满惊喜。
该收成的那一天,大秦公子和朝臣们,都随着秦始皇来到了庄园这边。
赢今歌也跟着一起去了,本来还想带上
韩信几个,不过,他们几个忙碌着她安排的事情,想着到时候也一样知道产量,没有非要说亲眼所见。
于是,带着香枝就出去了。
这会儿,种植庄园里,秦始皇走在最前面,赢今歌当然得黏在自己阿父身边,这可是她精神支柱。
臣子们并没有允许进入庄园,纵使再好奇,也是第一次见,“看,颗粒饱满,果然是神粟,缀满枝头的,快,快收割,定然产量不低。”
已经迫不及待出声,根本就忘记了,自己还是始皇帝身边的一个臣子,竟然越过了始皇帝朝着老农们开口。
“对对对,还有那玉米,可以剥了……”赢今歌在那儿吩咐,并且主动带头第一个剥玉米,瞧这金灿灿的颜色,如同黄金一般的食物,谁看了不心喜?
“哇,这金灿灿的,叫做玉米吗?果然是跟玉一样的米,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产量高的粮食,就是不好吃,那也是神粮。”
旁人翻白眼,都已经这么好看了,你还想怎么样?还想口味好到上天吗?
“玉米味甜,而且这玉米须,利尿、利胆、止血,效果可好了。”赢今歌见他们在争执,笑着开口。
【不然,怎么能称得上玉呢?】
“那怎么不叫金米呢?”也有人觉得金子更加灿烂耀眼,而且这米本就金灿灿的。
【这我哪知道,别人这么喊,我就这么喊咯。】
“名称不重要,重要的是产量,你们几个快过来帮忙,不要站在那儿不动,真是的!”赢今歌招呼着他们,【不是说很期待看到产量是多少吗?】
【慢吞吞的,一会儿太阳就该升起了,可热了。】
“你们也快去帮忙。”秦始皇看了一眼自己几个蠢儿子,说完后,自己倒是首先迈出步伐,走了下去。
玉米,这名字怎么不好了?
如玉如宝。
这才是宝贝!听今歌说,粟的产量,还不如玉米呢!尚且,一看就能够存放挺久。
被叫的几位大秦公子后知后觉的‘哦’了一声,还觉得赢今歌就会拍马屁去哄阿父。
不过就是帮忙收割粮食嘛,他们没学过,看着就简单……只是,怎么这么痒啊?
公子高挠了挠自己的脖子,有些不想干了,可看到其他人亮晶晶的眼睛满是激动,那些朝臣为了争个收割粟的工具,争得脸红耳赤。
老农们已经天天看着这些粟和玉米长大,比起他们乡里的那些粟啊,可不知道好多少,一看就产量不低。
听说,还是始皇帝泰山封禅时,天降神粟,果然,天佑大秦!天上的神粟就是不一样。
大家都折腾了好久,终于,收割完了之后,几个臣子就去帮忙称一称重量了,那粒粒饱满的粮食,看着都眼热!兴奋!激动!
分批称重,治粟内史在计算的时候,心都颤栗了好几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难以想象!
“这粟,粟,八石半的产量,玉,玉米,竟有十石之多。”治粟内史掌管大秦赋税,每个郡的粮食产量也相差不到哪里去,可这……
这!!八石半?十石之多?
治粟内史的这话一说出,空气一时寂静了下来,下一秒,激动的声音响遍,“什么?老夫没有听错吧?”
“没有听错,我也听到了,果然是天降神粟,果然是玉米!!”
“八石半?十石之多!!!如果种遍整个大秦,大秦的黔首又岂会挨饿?北征匈奴南征南越的军粮,都够了!!”
“真的吗?太,太好了,天佑大秦,天佑大秦啊啊啊啊啊!!!”一个激动的老头子大喊一声后,下一秒,竟激动的晕倒了过去。
吓得旁边的人赶紧检查,该不会是因为太激动,吓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