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香江,旺角。
弥敦道,某处低矮的筒子楼。
小房间里,光线昏暗,只亮着一盏橘黄色的床头灯。
暧眛的灯光,将床上的两个身影映在墙面上,如虚如幻。
“阿修…”女人手背捂着嘴,眼波含羞,语气娇柔。
“又怎么了,大小姐?”许修抬起头问。
女人用脚背轻轻踢了他一下,“去把胡子刮了吧,扎腿。”
许修闻言,用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的确,是有几天没刮胡子了。
稀疏的胡茬,像是许多根小刺,摸起来很是坚硬。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翻身下床。
随手裹上浴巾,来到卫生间里的洗手台前。
镜子里的许修面庞坚毅,剑眉星目,处处散发着多情。
虽然胡茬使他略显邋遢,但丝毫无法掩盖他的英气。
他将一团泡沫打在手心,均匀涂抹在脸上,用剃刀轻轻刮着。
客厅的电话,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许修放下剃刀,来到客厅,皱着眉头拿起电话。
“喂?”
“阿修,有人砸场子,快来!”
电话那头叮当作响,声势嘈杂,一片混乱。
“知道了,”许修忿忿挂断电话,“丢!”
随后,他匆忙洗了把脸,便折返到了卧室里。
他将地上散落的衣裳一件件穿起,漫不经心地对床上的徐向婉道:“我忽然有事情做。”
徐向婉坐起身,望着许修那如同古希腊雕塑一般线条分明的身躯,微微出神。
她把两只洁白的脚掌伸进高跟鞋里,来到许修身旁,从背后缓缓抱住他,“不去行不行?”
许修怔了一下,将她的两条胳膊轻轻掰开,“等我回来。”
他捡起地上的黑色皮夹克,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刚穿在身上,徐向婉又搂住了他,将娇小的脸庞贴在他的后背上,“你又要去砍人?”
她的声音夹杂着一丝悲悯,“我好怕,我怕有一天你会出事情。”
“算命的说我命格特别硬…”
许修转过身,在徐向婉的额头吻了一下。
“他说我像修罗一样,这辈子注定折腾,所以……”
话还没说完,徐向婉便热切地吻在了许修的唇上,堵住了他的嘴巴。
许修当然没有惯着她。
两人在逼仄的小阁楼里乒乓作响,弄得一地零散。
半个钟头后…
许修长长喘了口气,用一根皮筋将长发扎起,扎成一个丸子形状,“我真得走了。”
徐向婉这次没再挽留,而是伸出一只手,将他额头的一缕头发拨到耳后,“答应我,不要出事。”
“安心。”
许修点了点头,轻轻拉上破旧的木门。
沿着狭窄的楼梯快步走下,来到旺角的街头。
八十年代的香江暗流涌动。
脏乱、治安差、贫富差距极大。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代收停车费的小弟、失足的流萤以及聚众械斗的帮派成员。
许修是在不久前穿越至此的。
这是一个港综糅合的世界。
这是一个风云际会的世界。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平头百姓难以出人头地,永世劳碌。
强者却能纵横捭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而许修,只是这世间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客。
他没有傲人的背景,没有温暖的家庭,甚至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处。
只有一颗炽热滚烫的心,和一身过人的本领。
许修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身处于社团当中了。
他是洪兴钵兰街堂口,十三妹手下的一名四九仔。
四九仔,也叫蓝灯笼、矮骡子或者古惑仔。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帮派的马仔,社会的闲散人员。
他们没有正经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
挣多挣少,全看顶头大哥的心意。
所以,大多数四九仔的生活条件并不乐观。
吃了上顿没下顿,穷困潦倒是常态。
和普通马仔有所不同的是,许修比他们多了两项先天的优势。
其一,是他融合了100%的加钱居士丁修。
丁修是《绣春刀》里独一档的绝世高手,平生只打高端局,一把苗刀横行于世,堪称低武界的天花板。
所以,开局融合度就高达100%的许修,现在基本上处于世间难觅对手的状态,寂寞如雪。
并且,他的心性也在不自觉的向着加钱居士靠拢。
很骚,很浪,喜欢钱,喜欢润姑娘。
而许修的先天优势之二,就是他有着一副令女人小桥流水的好皮囊。
身如烈马,貌胜潘安,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十分灵活。
所以,这样的丁修很讨女人喜欢,尤其是在旺角钵兰街这种地方。
钵兰街非常混乱,被称作“声色犬马、龙蛇混杂”之地,是香江著名的红灯区。
这里来来往往的大多数,除了嫖客,就是姑娘。
因为经常在街上晃荡,许修跟这里的姑娘很是熟络。
他和她们以“姐弟”相称。
而她们,也对许修弟弟爱不释手、上下其手。
每次见了,都要调戏他一番,摸他几把。
许修就是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当中艰难生存的。
因为他看起来过于浪荡。
久而久之,许修便得到了一个花名。
这里的人们,都叫他浪子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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