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知道他名字的人不少,却没人知道他还有家,而且是个大家庭:
一房明媒正娶的老婆,十三房姨太太,二十个儿子,八个女儿,外加仆人丫环,恰好是四百五十三人。
他不再说话了,刹那间他感到自己已不是个人,而是捏在对方手里的一只臭虫。
公孙绝又被原路领了回来,桌上半杯清水依旧。
除去布罩后的他又被领到一楼。这里是吃饭的地方,有全国最好的厨师做出的最好的菜肴,有从全国各地运来的最好的酒,其中有不少还是外面绝对花钱也买不到的贡酒。
有许多人到这里来一席千金,也不过是为了喝上几杯只有皇上才能喝到的各种贡酒。
公孙绝喝的就是进贡的“女儿红”。
“女儿红”是最普通的酒,不要说普通酒楼,就是一般的百姓家也会有上几坛。
但公孙绝知道,给皇帝进贡的“女儿红”不单是三十年陈的,而且从做酒的水到用料到整个制作流程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和建造皇宫和盖一间茅草屋的差别一样。
而且所有的贡品都是一样,皇家风范概括成四个字,就是“不惜工本”。
公孙绝已从适才沮丧的阴影中走出,尽情享受着自己为期半个月的假期,也尽情享受着送上来的贡酒和他喜欢的阳澄湖的大闸蟹。
他已不再去想自己是人家手里的蚂蚁还是臭虫,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还活着,还能享受这世上美好的一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了。
他的酒量并不大,一坛“女儿红”已使他醺醺然了。
他这时才发现他右边坐着一个人,也在喝一样的“女儿红”,吃一样的大闸蟹,这令他顿起知己之感。
这个人的桌子靠前一些,他能看到的只是这人的背部和侧脸,此人头发已经斑白,虽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却令人感到一种高山仰止般的威严。
公孙绝见过许多声名显赫的帮主、掌门,这些人身上很少能看到这种气度,那是一种只有一代武学宗师才能显现出来的气度,或者是手中久握芸芸众生生杀大权的人。
“老先生,公孙绝敬你一杯。”
他有些醉了,若在平时,他绝不会向陌生人搭讪,更莫说敬酒了。
做他这一行的本就不能有朋友,认识的人更是越少越好,最好是没人认得他,也没人知道他这个人,这样他才会安全。
那人转过头来看他一眼,并无讶异之色,马上又回头喝自己的酒。
“老先生,我敬你酒,你为什么不喝?”公孙绝有些激怒了。
他在那人回头的一瞥中看得出,自己在他眼中连只臭虫都算不上。
他站了起来,趔趔趄趄向那张桌子走去,他刚动步,两条手臂已被四只铁钳般的手抓住。
一个小二忙趋身到那张桌子前,惶恐的说:
“李大人,对不起,小的们马上会处理的。”
那人微微一笑道:“不必了,他只是喝醉了。”
公孙绝真的醉了,他坐着时还勉强撑得住,一站起来,酒意便随着血液涌上头顶,他头一耷拉,便瘫在扶着他的两个人的身上了。
也幸好他真的
醉了,才又死里逃生一次。
他并不知道那小二口中所说的“处理”是怎么回事。
他虽然醉了,但他的感觉并没错。这人虽不是武林中的一派武学宗师,却是先皇时的宰相,而且执掌朝政十年。
先皇大行,今上即位,他才退隐林下,从长安的政治漩涡中脱身,回到专供朝廷官员养老赋闲的陪都洛阳。
除此之外,他还是当代的文坛盟主,十次主持朝廷的进士会试,门生故吏遍天下。
他就是李实,李相爷。
李实并不老,今年也只有五十岁。他三十二岁时当上宰相,曾被公认为国朝开国二百年来最年轻、最英俊、最有为的宰相。
五十岁对于一般的人,已是“耳顺之年”的老人,如果作为宰相,依然属于青年,政治生命和平民的生命本就是两回事。
李实不仅是海盗船的常客,而且常得不能再常了,因为他每天都来,如同做宰相时上晚朝一样。
他每天都会坐着轿子,轻车简从到这里吃饭,然后到二楼赌牌。
赌牌之后便到三楼去泡个热水澡,泡过澡后他会小酌一次,然后更衣到楼顶去看平台上的轻歌曼舞表演。
这里的歌舞表演也是最受男人欢迎的,因为舞女是一色的清倌人,里面的衣服也少得不能再少。
而这极少的衣服似乎也是透明的,只是涂上一层雾状的东西,让人既似乎能看见里面的风光,偏偏又什么也看不清楚。
如果人的眼珠子真能掉出来,这表演歌舞的平台上就会落满男人的眼珠。
李实最喜欢观赏歌舞,用他的话说:
赌博太刺激了,对心脏不利,已不适合他这样的老人,倒是柔靡的乐曲、曼妙的舞蹈更能令他赏心悦目,不失为养眼养颜、延年之术。
对于这一点会有许多人提出异议,因为有时事实恰恰相反,有两个世家子弟在二楼的赌桌上一掷千金,面不改色,却在观赏歌舞时狂喷鼻血,人事不省。
从此,每个观赏歌舞的客人的桌上便又多了一个空碗、一条丝巾和一包止血的药粉。
不过李实的话还是没人敢公开反对,在先皇时代,李相爷就是先皇的代言者,是名副其实的金口玉牙,即便今上,对这位先朝元老也是尊崇有加。
歌舞表演结束后,已是夜色阑珊。
李实或者坐轿子回到洛阳中心的府邸,或者选中一个他看中的清倌人,陪他在四楼的客房里一夜销魂。
四楼那一间间豪华的客房就是为这预备的。
这就是李实相爷的一天,在一年中,除了重大节日、祭祖上坟外,几乎每一天都是这样。
从他交出宰相的权柄、退隐到洛阳后就开始了。
这种周而复始的生活也为他赢来另一个称号——风流教主。
从一个手执国柄的宰相,到一个终年在脂粉堆中厮混的色鬼,这种变化大得让人难以想象,也引起朝野上下所有人的疑惑和非议。
痛心者有之,那就是他的家人和门生故吏;欢心者也不乏其人,那就是他的政敌,那些在长安手握权柄的大人物。
李实对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但有一个人的想法他不能
不在意,而且只能顺从。这个人就是当今天子,群臣口中的今上。
在这种销金销魂的第一年里,那时李实还不过是海盗船的常客,他有一次喝醉了酒,在赌桌上一次输掉了五千两银子,他付不出,只好把身上先皇御赐的玉带留下。
第三天,便从长安快马疾驰来了一队今上的使者,口宣圣旨,赐给他御酒二十四瓶。
宣旨过后,这队使者便和来时一样的速度返回长安了。
皇帝赐给大臣御酒,通常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表明你圣眷正隆,前程无量。这些人通常便是皇帝的重臣和侍从。
李实作宰相时,几乎天天都会有御酒赏赐。
他敢肯定,皇上赐给他的御酒比自己喝的还要多。
另一种情况就不那么美妙了,通常就是“赐死”。如同赐给嫔妃们的三尺白绫一样。
李实知道自己一定是后一种情况,今上仁慈,即便想要某个人死,也会不忍其心,只是要通过某种方式让这人明白自己的心思。
一瓶毒酒就是最好的方法。没有人宣布你的罪状,也没有人监刑,你却只能喝下去,还要叩谢“浩荡皇恩”。
李实对这种结局并不感到惊讶,这种情况在国朝二百年的历史中已屡见不鲜。
他诧异的只是:御赐的酒为何有二十四瓶之多?
难道皇上要的并不只是他一人的性命?
他召集了妻妾儿女,聚拢在摆放赐物的圆桌旁。
假如二十四瓶都是毒酒,每个人就都要喝上一碗,别无选择。
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二十四瓶酒都是空的。
那就是皇上让你自己去领悟这空的酒瓶里应该装的是什么,皇上却不承担任何指责。
而像他这样在宦海沉浮多年,最后手持国柄的人,家中都会备有一坛毒酒。
官场风险莫测,自杀总比被朝服腰斩于闹市要好得多。
他的手第一次颤抖了。
他用颤抖的手撕开代表御赐的黄封,打开箱子,里面赫然是摆列整齐的二十四瓶酒,就和他那些年每天都要带回家的御酒一样。
他拿起一瓶酒,却觉得这酒重的异乎寻常,显然不是空的。
但作为毒酒来说也太重了,不管加进什么样的毒酒也不该重成这样。
他启开酒封,两手捧着酒瓶向碗中倒酒,却一滴酒也倒不出来。
他骇异之下,仔细向酒瓶中看去,里面既不是空的,却也不是酒,而是实心的,而且在灯光下黄澄澄的,竟是纯金。
这瓶酒根本不是酒,而是仿造酒的样式,用纯金打造的。
李实迷惑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明白怎会是这样?
他仔细查验了其余的酒瓶,都是一样的,二十四瓶酒都是纯金打造的。
幸好箱子里还有其他物事,解开了他的迷惑,箱子的底部便是他在海盗船上输掉的玉带。
玉带上粘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助君销魂。
李实认得出那正是今上的御笔,在看到那条玉带和那张纸条后,他仿佛和尚顿悟一般,刹那间明白了一切,竟忍不住狂笑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