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的不是她的死活,而是她有没有找到出去的方法,我之前和苏青鱼一起经历过两个副本,她有点小聪明。”
“我也和她合作过两个副本。”沈司年摸了摸下巴上有些长出来的胡茬,“她性格上虽然有点我行我素,但不得不承认,她的判断比普通人要准确一些。
你说得对,如果她找到了离开副本的方法,以她这种自私的性格,肯定不会拿出来分享。
紫萱,忙了一天,你也累了,明天我把我今天骗到的草料分给你一半,你不要担心,我一定会保护你,让你完好无损地离开这里。”
“嗯。”
洛紫萱坐在沈司年的衣服上,双手抱膝,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沈司年握住洛紫萱的手,笑道:“从第一眼见到大小姐的时候,我就对大小姐心生爱慕。
只不过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大小姐,你是天上的月亮,我是地下的泥土,我和你相距十万八千里。
一直到诡异复苏之后,势力重新洗牌,让我有机会缩小和大小姐之间的身份差距,我才敢多看大小姐一眼。
能待在大小姐的身边,我真的很幸运。”
洛紫萱听过很多甜言蜜语,她说道:“我喜欢强大,忠诚,能为我全身心付出一切的男人。”
“我会做大小姐心里的那个人。”沈司年信誓旦旦,让日月星辰为他见证。
洛紫萱满意地闭上了眼睛。
她心里非常清楚,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
她也知道沈司年花心,口口声声说喜欢她,外面的桃花却不少。
但洛紫萱并不太在意这些,因为沈司年的心在她的手掌心,只要她勾勾手指,沈司年就一定会选择她。
豪门之内,哪个男人没几个情妇?
洛紫萱受到自己母亲的影响,她对于男人的私生活很宽容,男人只要有实力,能为自己赴汤蹈火就行,至于其他的,只要别在外面搞出私生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比起爱人,洛紫萱最爱的是自己。
爱情对她而言毫无用处,比起沈司年,她更喜欢被自己的契约诡异服侍,他们忠诚,嘴甜,活好,又没有道德感,一切以她的快乐为先。
当然,这是洛紫萱不可说的秘密。
洛玉暖明明更适合沈司年,但沈司年就是喜欢洛紫萱。
不是洛玉暖不好,而是洛玉暖陪伴沈司年度过了他最困苦的那一段时光,她温柔,她贤惠,她真心实意的喜欢他,但她,不是他要的女人。
洛玉暖就像是一个耻辱的见证者,沈司年看见洛玉暖,就会想起自己做保安,被人看不起的那段日子。
他自尊心极强,不想再回顾那段时光。
洛紫萱就不同了。
她是洛家大小姐,身份高贵,是投落他在心头的那一片皎洁月光,是曾经的他连看都不可以多看一眼的人物。
如今,沈司年在系统的帮助下,脱胎换骨,他终于有能力去追求自己的月光,也获得了老丈人的认可,他的自尊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洛紫萱对他而言,是一个符号,一个他成为人上人的符号。
他沈司年,不该配私生女,而该配白富美。
对于洛玉暖,沈司年也是留情的,他会好好照顾她,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一样看待,但对于她眼中的情,他只能说抱歉了。
做情人可以,做老婆不行。
苏青鱼躲在柜子里,脖子有点酸。
黄毛羽哥向老大汇报情况,离开此处,阿平姗姗来迟,他拿着拖把,嘴上打着哈欠:“一个春梦做一半,被你们这群龟孙子叫醒。”
戴着白色面具的人小心翼翼地说道:“是……是羽哥的命令。”
阿平一巴掌拍在那面具人的脑袋上:“你不会嘴上先答应着去叫我,然后暗地里把羽哥交代的事情全部做完呀?
你这么没有眼力见,还怎么样升职加薪?还怎么样走上人生巅峰?”
戴着白色面具的人有些局促不安,嘴里就只会说“平哥教训的是”。
等到阿平离开之后,他就和同事吐槽:“不敢和大领导说,就来欺负我们底下的,我呸!”
另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快别说了,当心被平哥听见,打烂你的脑袋。”
“脏活累活,每次都是我们干,我们这些戴白面具的工作最多,冥币却拿得最少。
当时加入黑衣组织的时候,上头明明告诉我们,只要愿意进入副本,帮着诡异做事情,就可以轻松赚到冥币花,安全又快活。
现在看来,都是哄我们打工的屁话。”
打工人的怨气直破天际。
“嘘!”另一个人声音变得很严肃,“咱们这是在副本里,你还想不想要命了?”
“唉,我有点后悔加入黑衣组织了,早知道这碗饭不是这么好吃的,我就去蓝衣组织打工了,好歹蓝衣组织正常发工资,还不会让我们进副本。”
“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退路。”
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渐远。
苏青鱼等到外面彻底安静下来,才蹑手蹑脚,从柜子里出来。
她刚出来,就感觉到有粘稠的水渍滴在了她的脸上,她抬起头,赫然发现刚才的尸体竟然被转移到了天花板上。
滴在她脸上的,是尸体脖子上还未凝固的粘稠鲜血。
不是刚才的人把尸体吊上去的!
他们刚才明明已经抬着尸体离开了!
苏青鱼抬头,仿佛是看见尸体咧开嘴,对她露出一个恐怖的笑容。
一瞬间,苏青鱼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