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了瘦高男人的邀请,转身就走。
就在我的脚步刚迈出两步时,我前方的一台面包车,车门被拉开,几个手持钢刀的混混从车内冲了下来。
“不好,快跑!”
这群人明显是奔着我们而来,我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何会针对我们。
不论为何,逃跑在即,不容多想。
我和朴国昌转头就跑,刚转过身,另一边有停着一台面包车,几个小混混同样拎着家伙冲了下来。
这群小混混形成包围之势,将我们的逃跑之路全部都堵住。
“往屋里跑!”
现在,我们唯一逃跑的路就是刀削面馆。
我和朴国昌往屋里冲,郝健还处于一种懵逼的状态,站在原地。
“郝健,跑啊!”
朴国昌是小偷出身,他够灵活,速度也够快,他是第一个冲入了面馆。
我第二个进了门后,发现郝健还在愣神。
直至我一声大喊之下,他才反应过来。
他想跑,但是他的手臂已经被瘦高男人牢牢抓住。
“郑春德你干什么!”
郝健怒视瘦高男人,用力地朝着面馆走去,他的力气不小,拖拽这瘦高男人一同朝面馆进。
可是,他的速度却被瘦高男人直接降低。
而那群混混距离他,也不过只有三五米的距离。
我目光左右环顾,看到了门口摆放的一捆穿羊肉串的铁签,拿起铁签,我准备去帮郝健。
不等我出手,郝健这个人也不笨。
狗急会跳墙,更何况是郝健了。
他另一手探出,手掌握拳,只留两指。
食指和中指弯曲,形成鹰爪之形,朝着郑春德的眼睛就挖了过去。
“啊!”
眼睛是人体脆弱的部分,眼睛被郝健抠了一下,剧痛之下郑春德本能的放开了手。
挣脱束缚,郝健朝着面馆内冲来。
但是,郝健还是慢了一步,他刚挣脱束缚时,一个小混混已经冲了过来,手中的大砍刀没有任何的迟疑,就在郝健的后背上狠狠的砍了一刀。
郝健受伤中刀,却并没有阻止他的脚步。
他一个踉跄,还是冲了面馆内。
在郝健进门后,早已经做好准备的我,将那一捆铁签朝着人群中丢去。
在这群混混下意识的停顿脚步时,我将面馆的大门关闭。
“快跑!”
铁签落在地上,也只是阻止了他们的片刻时间。
我用身体顶住大门,大喊着,示意郝健和朴国昌先跑。
‘嗙,嗙。’
门外的小混混用力的撞击大门,大门被他们一次次的撞击开,又一次次被我用身体挡住。
我仅凭借一个人,想要挡住他们几十个人那是不可能的。
我根本扛不住,只能短暂的借助这个大门,拖延一会儿的时间。
而郝健却不听劝,他也用身体顶住了门,想要帮我一起扛住这群混混的撞门。
他是好意,也是仗义。
这让我心里感动,我没有丢下他想跑,他也没有丢下我。
但这种关键时刻,根本不是讲究江湖仗义的时候:“被他吗的墨迹,跑啊,沙比!”
被我怒骂,郝健一咬牙,朝后跑去。
后面厨房的方向,朴国昌已经找到了后门,站在厨房门口等我们。
‘嗙,嗙。’
外面的撞击力度越来越大,我的力量却几乎被耗尽,根本坚持不住。
多亏这道门是铁质的门,换做木头门可能已经被撞断。
“去你吗的。”
我大骂一句,瞬间卸力,朝着厨房跑去。
门外的混混,在没有了我这个阻力后,瞬间破开大门,因为惯性的原因,最前方的几个混混,踉踉跄跄,差一点趴在了地上。
他们的踉跄,刚好给我的逃跑争取了一些时间。
“追,抓住一个,老子赏钱他一万!”
门外,一声大喊,给这群小混混们鼓舞士气。
这道大喊声,我十分熟悉,因为就在两个小时前,我们还在一个赌桌上赌牌。
正是砖厂的黄老板。
这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
刚才郝健女朋友的那通电话,分明就是被人利用了。
郑春德利用他妹妹的信任,让他妹妹郑春杰从郝健的嘴里套出了我们所在的位置。
而就是半个小时前,郝健还跟我讲过,他这个大舅哥在煤山市很有名,混迹在各个赌圈。
我想,郝健能给老黄和老冒认识,也是因为他这个大舅哥。
如果我当时细心的多问几句,说不定就能避免掉现在的危机。
说什么都为时过晚,现在的关键,就在于怎么跑路。
“东哥,快!”
我冲进厨房时,朴国昌和郝健已经站在了面馆的后门。
而厨房内,两个厨师惊疑不定,却没有人阻拦我们。
毕竟,前面的闹声轰轰烈烈,他们再来阻拦我们逃跑,分明就是傻子行为,因为我们这些逃命的会不顾一些,哪怕是伤害他们这些无辜之人。
我逃跑到后门口时,那群手持砍刀的混混也冲进了厨房。
“去你娘。”
朴国昌手里一直抱着个油桶,待到我抵达门口时,他大吼一声,将油桶中的油全部都倒在了地上。
桶中的油倒个干净,朴国昌随手一甩。
油桶飞出,砸在了其中一个小混混的脑袋上。
我们三个根本顾不得这桶油是否能起到阻拦的作用,头也不回的朝着外面飞奔而逃。
事实证明,这桶油的确起到了阻拦的作用。
我们跑出去二三十米,那群混混们才冲了出来。
“站住!”
“别跑!”
身后,这群那群混混奋力追逐,老黄开出悬赏一万的价码,给足了这群人的动力。
而我们这边,朴国昌的体力最好,身轻如燕,跑的比兔子还快。
这也是多年小偷经验,练就的本事。
被失足或者官方盯上,逃跑和挨打,是他们的保命本领。
朴国昌跑在最前方。
郝健跑在第二位。
因为堵门时消耗了太多的体力,另外有刚吃饱喝足,我的小腹位置隐隐作痛,有些岔气。
而郝健的脚步,也随着距离越来越远,而便的缓慢。
饭店的后门是一个小区。
借助一家民户透过来的灯光,我这才注意到,郝健后背衣物已经被鲜血染红。
那一刀,下手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