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管家口中知道自己已经不在地球了,沈翎雅心里除了些微的讶异,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情绪。
例如不舍或者不安,因为她在地球本就无牵无挂,只有一些不常往来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她的性格看似温和,却无法真的能和别人交心。
至少这二十多年来,她除了亲人,并没有能真正说心事的人。但另一方面,因为还活着,没有辜负亲人的嘱托,那在哪里活着都是一样的,既来之则安之。
了解了自己现状的沈翎雅,决定接着往山下走,找找附近有没有人,至少她要知道自己到底在的是个什么地方,也好为自己后面的生活做做准备。
她虽然内心孤独,但却不是孤僻的人,也不会觉得自己有‘生活管家系统’就能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中一个人活一辈子。
在空间里拿衣服洗澡的时候她就把手机充上了电,顺眼看了一下,发现时间正好是上午十一点半,那按这个时间算,现在就是正午,也是太阳最大的时候。
她在山路上走着,树木高大,遮阴蔽日,倒是不晒。只是山路难走,她只能时不时的取出一些水果出来解渴。
走至树木没有那么高大,地势开始平坦,周围开始有人类活动迹象的时候,沈翎雅换了一身以前参加汉服兴趣社团留下的对襟长裙,头发微微挽起来了,一副古人打扮。
她想过了,如果是现代文明,那她这样穿只会是显得个性,而如果是古代,那她之前那身现代的衣服就会十分引人注目,至于是未开化的蛮荒?
应该不至于。因为一路过来,有些树木明显被砍伐过,树墩的平整让沈翎雅直接否定这一可能,毕竟能够熟练使用工具的人类早不是远古时期可比的了。
果然,在太阳已经明显偏西的时候,沈翎雅便远远看见了前方有一间茅草房,周围是荆棘围成的篱笆。
院子里倒是什么都没有,显得空旷也寒酸。待走近了,似听见屋内传来声音。
“咦,终于见到人了。”沈翎雅两眼发光的朝茅草屋望去,但见从屋里走出一个高大的人影,着一身灰色短褂子,料子有些发黄,双手带了些血迹和类似草木灰的东西。
这一眼倒是把沈翎雅吓了一跳,毕竟这么偏僻的地方,那血迹让人不多想都难。
不过好歹她是跟着爷爷学过一阵子医术的,再一看,分明不是人血,而是动物的。
心下一定,沈翎雅走上前,问道:“这位大哥,请问可否向你讨杯水喝,小女子在这山中迷了路,现在有些口渴。”
说着就低下头,做不好意思状。
从男子的打扮和她观察的情况来看,这应该是古代无疑了。
又因为古代都比较保守,那她这样与男人搭话已经是逾矩,为了入乡随俗,也只能做出忸怩的样子了。
男人身形粗略看一眼快有一米八,除了说话时看到沈翎雅的正脸,沈翎雅低下头去倒只能看见一个发顶了。
“好的,姑娘请等一下。”他略微打量了一下沈翎雅,发现小姑娘不像是个坏人,且个子娇小得很,也做不了什么坏事,便放下心来进后院去给她打水去了。
说来,沈翎雅已经是二十多岁的人了,但身形却不大。家里大哥和父母都不算很高,却是正常人的水平,当然,这个正常的水平里,就是她妈妈,也有一米六五。
唯独她,只有一米五几,在家里,除了才六岁的小侄女,她就是最矮的了。这一直是她的痛处啊。
小时候不懂事,还觉得自己一定是爸爸妈妈捡回来的,很是伤心了一段时间。
倒不想现在这身高反让她显得无害,也更容易取得他人信任。
片刻后,男子端了一个碗出来,对沈翎雅说:“姑娘,这是刚从后院井里打出来的水,你喝吧。”
沈翎雅接过碗,道了一声谢,便转过身掩袖做喝水状。
不过,她倒是也有防人之心。她先细细观察了水,发现水质清澈,透着丝丝凉气。
还有一些细微的浮尘,却不是在碗底,那确实是才打起来的井水的样子。
碗也就是普通的陶碗,有一些小小的豁口,碗沿却很干净。
她放心的喝了,喝下肚倒是有一些清凉之感从腹中升起。
果然,古代的空气好啊,水质也好,井水都比现代的矿泉水好喝。
她脸上露出满足的笑,然后转身将碗递给男人,“多谢这位大哥,不过小女子还有一事询问,可否解答?”
男人接过碗,把碗放在不远的棚子横着的一根木头上,便回到:“姑娘有何疑问?”
“实不相瞒,其实小女子是与家人在回乡路上,遇见有歹人在前方拦路劫财,因此走散了,误入这里,现下不知这里是哪个地方?”沈翎雅试探地问道,并给自己编造了个有些可怜的缘由,这个男人既然能给她一碗水喝,想必也不是铁石心肠的。
“嗯,姑娘不知这里是南阳山吗?而且看姑娘来的方向是山上,难道姑娘不是从山上下来的?”男子狐疑的询问。
“我当时慌不择路,也不知自己往哪个方向去的,至于这山上,我也不知。只是在这山里我也转了有一段时间了,还望大哥告诉我现在我在什么地界?我还想能寻回家人,待我与家人团聚,一定好好报答大哥。”
沈翎雅戏精附身一般做出慌乱、无措还有无助的模样,看起来好似真的有这样一番遭遇。
沈翎雅在换了长裙后有想过遇到人之后的说词,她自己一个弱女子在山林中走了大半日,不可能还光鲜亮丽。
为了不被人怀疑,她便不再注意着一身衣裙。
随便林中的枯枝刮破衣服,尽管她这样的衣服并不多,但想到系统的功能,她也就不心疼了,还弄了些泥土在身上,活脱脱一副遭了难的样子。
现下配合她的一番说辞,倒也能引起人的恻隐之心。
果然,男子见她这副模样,也放下了戒心,并安慰她道:“姑娘别担心,这里是南阳县的地界,而这里是南阳县所辖下的桃花村,背后你走来的这座山就是南阳山,南阳县也是因着这座山而得名的。”
“谢谢大哥,只是还有一事,想麻烦大哥了。因着从未出过远门,我也不知现在该如何联系我的家人,能不能请大哥带我去见村长?我想在村中寻一处住下,等待我的家人找来。”
说着,沈翎雅作状从自己和衣服配套的荷包中取出一物递给男子,是一对小巧的银耳坠。
这副耳坠小巧,却胜在款式新颖,并且还十分的有光泽。
毕竟古代的冶炼和现代科技无法比,而银纯度决定了光泽,这一看,就知道沈翎雅拿出来的是好东西。
东西看着像从荷包里取出的,其实是沈翎雅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这耳坠是她有次出门和嫂子逛街一起买的,当时买的就有好几对银质的。
不过因为系统,她现下空间里的款式差不多的耳坠有几十副。
当然,财不露白的道理沈翎雅还是懂的,更何况她还要在这个世界待那么久,为长远计,也为了不引人怀疑。
毕竟如果一下子拿出很多,一是容易引人觊觎,二则是她身上哪里来那么多地方携带。
更何况,这样好的东西,识货的人如果发现了,追根溯源,她这边又大量出手,一旦查到她身上,那就是无止境的逼问和拷打。
毕竟,古代是钱权时代,可不会讲究什么平等和人权。
看来,果真是我们女主的光环了。男子见她拿出耳坠,似是以此谢他,并托他带她去见村长,便推拒到:“姑娘一个人在这里不容易,这东西还是自己留着吧,换些银钱也好,可留着生活所需,我这只是小事,切莫再说了。我这便带你去村长家里。”
说罢,领着沈翎雅往村里去,一路走过的地方好像是小路,七拐八绕,如果不是之前一番交谈,沈翎雅都快怀疑男子居心不良了。
好在她很有耐心,跟着男子走了一炷香的时间,终于走出了山里。
刚出来,便发现视野更开阔了,走在乡间的小路,发现现在农田多是荒着的,稀疏几人正在整翻泥土,好似准备春耕,有人路过,也不会抬头看一下。
男子便带着沈翎雅一路进了村,来到村正中的一间瓦房前,敲响了门,是一妇人来开的门。
甫一打开门,男子见是妇人,便上前道:“婶子,村长叔可在家里,这位姑娘有些事找他。”
男子视线看向沈翎雅对妇人示意。“他现下在地里,我这便叫人去喊他。”
妇人说着招手,让一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来,嘱咐了两句让他去喊人,然后招呼了男子和沈翎雅进来。
坐到堂屋里,并给两人倒了碗水,让他们二人且先坐下。
一会儿工夫,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拿着一把锄头走进院子,身后跟着刚刚被吩咐去喊人的小男孩。
妇人道:“当家的,快去后院洗个手就来,家里有客人。”中年男子听后便去后院洗手了。
中年男子洗完手出来,刚进堂屋,男子就起身开口道:“村长叔,是这位姑娘有事找。”
随男子话落,村长的视线就转向沈翎雅,这个他刚刚回来就细细打量了一下的女子,衣裳的料子不是农户人家穿得起的,却也没有什么花纹,应是出自大户人家却不是大贵人家的。
只是衣裳却有一些被刮出的痕迹还有泥土。见村长的视线看向自己,沈翎雅也站起来,微福一下身,就和村长说起了对男子的那套说词,并表达了自己想在村中住一段时间的想法。
“村中倒也有闲置的房屋,只是一下子要找到合适的怕不是很容易”村长沉吟片刻说道。
男子也算了解村里的情况,见村长这番说辞倒也能猜到几分村长的想法。
这位姑娘的衣着看着就是大户人家的人,但到底是小姐还是逃跑的丫鬟都不知道。
如果是小姐,那村中能闲置的房屋条件她未必能接受,可如果是逃奴,那私藏逃奴是犯法的,到时候可就说不清楚了。
而且她也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家住哪里,虽能理解,却也有嫌疑,便没有替沈翎雅开口。
沈翎雅见村长和男子这模样,恐其中应该有些隐情,又想起自己还未介绍自己家中情况,即使是编的,那也得真真假假混合,才不容易让人识别,所以名字这些得是真的。
想到此,她开口道:“村长,还未介绍,小女子姓沈,名翎雅,家中排行老二,父母健在,前头只一位大哥,其余的还恕小女子为着名声着想,无法透露。”
也刚好是到了古代,而她又看过很多古言,也能知道大部分古代的礼仪习俗,还能应付,也能为自己找些理由遮掩。
见着沈翎雅这副知礼守礼的样子倒不像是丫鬟,且说话间也不含糊,村长心里暗忖,也就算认下了她的说法。
“这样吧,我且带你去村中几处房屋看一看,你自己若有看中的就选一处。”村长状若思考良久后说道。
村长前面带路,男子跟上,沈翎雅落在后面边走边思考着该选个什么条件的。
一圈走下来逛了五处房屋,排除两个条件最差的,就剩下三处优缺点很明显的房屋。
第一处,是远离村中,却宽敞,只是空旷了些,家具什么的倒是齐全;
第二处,位置在中间路段,房屋大小适中,只男子悄悄提醒了她,那处房屋周围的人家不好相与,与他们做邻居,怕是没有安宁日子过;
第三处,也是综合条件最好的一处,房屋比第二处小些,可她只有一个人,倒也够住,家具没有,却可以添置,她不缺银钱,而且就在村长家后面。
远离村中的房屋,她一个女子住,终归是不安全,即使村中风气还算不错,可总有那等下作的人;至于不好相与的邻居,为了日子清净,还是不去得好;第三处倒是不错,仅一点,在村中心,相当于是在众人面前了,那她要是想从空间里拿出些什么东西,却解释不了出处,不得被当成妖怪?
权衡之下,沈翎雅还是选择了第一处房屋。只是她要修建围墙,没错,她要修建围墙,在房屋围墙原来的基础上,加高围墙,还要修缮一下房屋,添置些东西,到时候再养上几条‘恶犬’,看谁敢打她的主意。
沈翎雅又从荷包中取出四副耳坠,将之前给男子的那一副送给了村长媳妇,而另外三副拜托村长帮她换做银钱,用来这段时间的开销。
而房屋修好前,她只能暂时住在村长家中了。
没错,村长家中,因为村长媳妇收下了耳坠,看那花样和光泽真是越看越喜欢,恰好又听村长他们安排事情,又在为难沈翎雅房屋修缮完成之前住哪儿。
她便开口说:“当家的,让沈姑娘住我们家啊,你看,沈姑娘人这么好,又可怜的因为歹人抢劫和亲人分离,还送了我这耳坠子,你要是不留人在家住,出了什么问题,你良心上过得去?况且芬儿不是才出阁吗?她的房间还空着,就给沈姑娘住吧。”
听得自家老婆子这么说,村长一想,也是,安排在哪里都有些为难,不如就住自己家。
故,沈翎雅便在村长媳妇的邀请下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