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眼尖的朝臣立刻指着季明叫起来了:“诸位请看,诸位请看。他的脸已经发白了,整个人也颤抖不已。这分明是丢失了魂魄,疲乏无力导致的。”
季明一听这话,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差点瘫软在地上了。
李水气呼呼的走过去,踹了季明一脚:“没用的东西。”
随后,他对朝臣们说道:“诸位,你们恐怕是对他有些误会。他不是丢失魂魄。所以虚弱。只是单纯的害怕而已,人在害怕的时候,面色苍白,全身乏力,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但是朝臣们不依不饶,说道:“那谪仙又何以证明他是害怕呢?”
李水针锋相对:“那你又何以证明他是丢失了魂魄呢?”
两方正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李信站出来了。
他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淡淡的说道:“我倒是有个主意。”
众人做出来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李信说道:“想要弄清楚,季明到底是丢了魂魄,还是害怕,其实很简单。我们就一直给他照相。”
“譬如照上一千次,一万次。如果照相机真的能偷走魂魄,那么一千次一万次之后,他的魂魄总该被偷光了吧?”
“因此,照完了之后,他依然活蹦乱跳的,这就说明照相机不能偷走魂魄,如果照完了之后他死了,那就说明这东西确实有害。”
朝臣们都点了点头,觉得这话颇有道理。
季明快晕过去了,脸上对李信恭恭敬敬的,心里面却把李信的先人们都问候了一遍。
李水叹了口气,说道:“诸位,这照相机何等珍贵?给他照上一千张,一万张,你们知道要花多少钱吗?”
“这个钱谁来出?要不然,我们一块凑一凑?”
朝臣们一听这话,全都沉默了。
给谪仙凑钱?笑话!
这不是乞丐给富商捐款吗?
我们好意思给,你也好意思要?
呃……谪仙这厚颜无耻的家伙,没准还真的好意思要。
眼看着众人僵在这里了,嬴政淡淡的说道:“朕倒有一个办法。”
所有人都一脸恭敬的听着。
嬴政说道:“来人啊,去把季明拖下去,打板子。打到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为止。”
立刻有人走过来,拖着季明向远处走。
季明眼泪哗哗的流:现在陛下打我,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吗?
当然了,嬴政不是昏君,怎么可能没有理由呢?
他向一脸错愕的朝臣们解释说:“方才诸卿已经说过了。人的身体,犹如一只碗,人的魂魄,犹如碗里面的水。”
“身强体健,这个碗就比较大,身体衰弱,这个碗就比较小。”
“如今我命人打季明一顿,把他的身体打得几乎死去,那么他这个碗就很小了。碗小了,里面的水自然也就少了。”
“因此,朕觉得只要拍上几十张照片,应该足以验证出来了。”
朝臣们听了之后,纷纷点头,个个心悦诚服的说道:“陛下英明啊,此等妙计,我们是万万想不出来啊。”
朝臣们都在啧啧称奇,没有任何人同情季明。
这倒不是大伙没有同情心,而是……季明每天都挨打,朝臣们早就看习惯了。
他们看见季明,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人应该趴在地上挨板子。因此……季明被打,毫无违和感。
他的屁股,就是为了杖刑而生的啊。
半个时辰后,季明被拖回来了。
他趴在地上,像是一条死狗一样。确实如同嬴政所说,半死不活了。
李水对季明说道:“你倒是抬起头来啊,我们要给你拍照了。”
季明勉强抬了抬头,但是哪还有力气抬起来?
有个小宦官比较有眼力劲,搬过来了一块石头,垫在了季明下巴上,让他勉强抬头了。
朝臣们看到季明这幅样子,都觉得很满意。
打成这样,魂魄应该虚弱得很了。拍上三五十张照片,如果此人还活着,那么照相机这东西的危害,就没有大伙想象的那么大了。
三台照相机,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给季明拍了六十张照片。
拍完之后,季明还活着。
不仅还活着,或许是因为在地上趴了一会,缓过神来了,他比刚才仿佛活泛了不少。
如此一来,朝臣们都没话说了。
嬴政摆了摆手,让人把季明带下去了。
李水笑眯眯的看着朝臣:“各位大人,还有什么问题吗?”
朝臣们面面相觑。
终于,有人说道:“或许,是季明的体质比较特殊。这照相机对他一个人无效,不等于对所有人都无效。”
李水:“……”
这家伙还特么的挺有科学素养啊?我还得给你弄个大样本?来个双盲对照试验?
李水一步步走过去,看着这人说:“要不然,在你身上试试?”
朝臣立刻向后缩了缩。
淳于越清了清嗓子,站出来了。
他对嬴政说道:“陛下,方才老臣已经看过了。这照相机,对人的伤害,似乎确实不大。然而……是不是一点伤害都没有,还需要论证。”
“老臣的意思是,谪仙可以用照相机进行拍照。不过,一定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如果未经允许,便拍了百姓,那么百姓可以告状,可以让谪仙赔偿。”
嬴政点了点头:“可。”
淳于越又说道:“另外,山川大泽,日月星辰,都不可以拍。”
李水有点纳闷:“为何不行?”
淳于越说道:“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日月星辰,皆有灵性。若你的照相机当真能偷走魂魄,你对着山川大泽拍照,定然会惊扰到他们。若他们一怒之下,不再庇佑我大秦江山,岂不是会天下大乱?”
李水目瞪口呆的看着淳于越:“不是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吗?”
淳于越淡淡的说道:“敬畏之心,还是要有的。”
李水有点无奈。行吧,正反两方面的话都让你说了,你怎么说怎么对呗。
嬴政又点头答应了。
这时候,小宦官终于可以宣布散朝。
嬴政走了,朝臣们也三三两两的走了。
在离开皇宫的路上,这些朝臣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好像有些重要的事被他们给忘了。
忽然,有人说道:“韩枚大人去哪了?怎么看不见他?”
旁边一个人说道:“你真是糊涂啊,韩枚不是图谋不轨,被抓了吗?”
之前那人拍了拍脑门:“对,好像是。唉,刚才心烦意乱,竟然把韩枚给忘了。我们两个相交多年,其实应该帮他求求情的。”
旁边那人说道:“谁说不是呢。怪只怪这照相机太过匪夷所思了,任何人看到之后,都会惊诧不已。”
之前那人点了点头,又说道:“你觉得,这照相机能不能偷走魂魄?”
旁边不少人凑过来说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于是乎,话题很快又拐到照相机上面去了,至于韩枚,没有人再提起了。
李水和李信没有离开皇宫,他们俩去了丹房。
未央和伏尧正等在那边。
未央手里面拿着一张相片,正是李信的相片。
她对着李信比了比,忍不住笑了:“李将军,这照相机当真是神奇啊。这画中人竟然与你一模一样。”
李信有点郁闷:“那是我的魂魄,能不一样吗?”
未央惊奇的看着他:“魂魄?”
李信说道:“朝堂上不少大人说,这照相机能偷走人的魂魄,关在这张纸里面,因此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未央一脸难以置信:“这……不会吧?”
李水对未央说道:“别听他们胡说八道。那些老学究懂什么?照相机是我做出来的,它能不能偷魂魄我还不知道吗?”
李信在旁边说道:“本来我也是不信的,但是我后来仔细想了想,槐兄你似乎一直没有拍照片,这是为何?”
李水干咳了一声:“我拍出来不好看,不如李兄相貌堂堂。”
李信皱着眉头问:“真的?”
李水使劲点头:“自然是真的。”
其实李水不肯拍照,当然不是因为什么不好看。主要是商君别院现在还做不出彩照来,相里竹又忙着研究大粪,所以彩色照相机的进度就变慢了。
黑白照,拍完了之后,李水总有一种遗像的阴影,所以坚决不肯拍。
至于李信等人……反正秦朝人也没有见过遗像。
无知者无畏吧。
未央倒是很相信李水,很乐于尝试新鲜事物。
她对李水说道:“我听说,今日你把照相机带到宫中来了?能不能给我也拍一张?”
李水挠了挠头:“可以是可以,不过……我建议你再等等。”
未央好奇的问李水:“为何?”
李信又开始很怀疑的看着李水:“槐兄,你老实告诉我,我的魂魄还剩多少。”
李水:“……”
最后李水被逼无奈,只能干咳了一声,对未央说道:“公主国色天香,拍出来的照片定然漂亮的很。只是……现在技术有限,只能拍出来黑白照。”
“如此一来,这照片就不能展现公主的美貌了。不如公主等上几个月,等我做出来了彩色照相机,咱们再拍。”
未央想了想,有些失望的说道:“这样啊。”
旁边的伏尧忽然说:“师父,我之前听你说,这照片拍完了之后,有一个薄薄的玻璃板?”
李水嗯了一声。
伏尧说道:“如果我们请一个高明的画匠,给玻璃板上的人与景物上色,那不就可以做成彩色照片了吗?”
李水一听这话,顿时眼睛一亮:“对啊。”
早期的彩色照片,似乎真的是用这种办法做出来的。
李水立刻让乌交传令,要商君别院的工匠立刻研究上色的问题。
半个时辰后,乌交回来了。
李水问道:“工匠们怎么说?能做出来吗?”
乌交拱了拱手,笑着说道:“工匠们听了谪仙的建议之后,个个赞不绝口,他们说,谪仙的一句话,就让他们茅塞顿开啊。”
“现在他们正在试验不同的材料,短则一夜,长则一两日,这彩色照片就可以做出来了。”
李水满意的点了点头。
未央更是激动的满脸通红。
这时候,伏尧递过来了一本书,对李水说道:“师父,我从北地郡回来之后,便做成了这本书,你看看有没有赚钱的可能。”
李水看了看,书的封面上写着:北游记。
李水一愣:“北游记?蹭西游记的热度?”
伏尧有点脸红,干咳了一声:“只是名字相似,里面是不一样的。里面讲的是徒儿在北地郡的一些事。”
李水说道:“那更是蹭热度了啊。”
他看了看作者,作者名字叫:北冥有鱼。
李水问道:“这个北冥有鱼,是谁?”
伏尧又干咳了一声:“就是我。书中对北地郡的施政,说了一些好话。徒儿担心有人说我自吹自擂,因此不便属真名,起了个别号。”
李水目瞪口呆:可以啊,笔名都出来了。
在笔名下面,还有一行大大的字:未央公主偶得此书,大加赞赏,手不释卷,三月而不知肉味。
“这……”李水惊讶的看着未央。
未央有点无奈:“他一定要加上这一句。说什么……我写过很多书,如果我都觉得好,旁人一定会买。”
李水向伏尧竖了竖大拇指:“有一套。”
等翻开正文之后,李水更是目瞪口呆。
里面不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而是一幅画。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低矮破旧的城门。有一行人正骑着马进入城门。
而城门外面的农田中,有几个佝偻着背的老农,正在耕田。禾苗无精打采,长势很不好。
而在城门外面,有很多衣衫褴褛的乞丐,个个面黄肌瘦,一脸绝望。
寥寥几笔的画,却画出来了一些味道。
而在这幅画旁边,又有简洁的两行字:伏尧公子初入义渠城,看到的便是这番景象:百业凋敝,草木枯黄,黔首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不知为何而生,亦不知为何而死。
翻开下一页,同样是这样的简笔画,描述了北地郡的贫穷,百姓的木然,受到匪徒的侵扰。
这样三四页之后,出现了伏尧的正脸。
一个小小的公子,站在府衙跟前,他攥着拳头,一脸坚毅。
旁边配的文字是:北地郡,乃我大秦边陲,此地凋敝,由来已久。历任郡守都想有所作为,可是无一成功。然而,伏尧公子却决定拼尽全力改善这里。只因为他是陛下的皇子,只因为他是大秦的公子,只因为他是谪仙的弟子。虽万人,吾往矣。这便是伏尧公子。一个年少英雄。
李水叹为观止,对伏尧说道:“这东西,你怎么想出来的?”
伏尧有些心虚的说道:“徒儿的文笔,自然是比不上阿姊了。动辄数十万字,我写不出来。而且太长了,我看着也累。”
“于是我找了几个画师,以图为主,以字为辅,凑出来了这么一本书。”
“师父,你觉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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