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真巧
锦绣回过神来,歉意的一笑:“你说到哪儿了,真对不住,我刚才走神了。”
小路子脸顿时红了一红,连连摆手:“没、没说什么。”
锦绣见他结结巴巴的样子颇为有趣,顿时笑了起来。
这一笑,将小路子的些许尴尬都笑跑了,也跟一起笑了起来。
走了一段路之后,开始到了扬州最热闹繁华的街道上。正值过年之际,来来往往的人极多,每间铺子里都满满的人头。过年的气氛已经十足了。
锦绣深深的吸了口气,浑身每个细胞都似膨胀开来。空气中弥漫的是各种味道,甜腻腻的桂花糕味、香喷喷的糖炒栗子味、腥乎乎的羊肉味、还有汉子们的体味女子的脂粉味交织出奇怪的味道,那是实实在在的生活的味道。
不管如何,能活着都是那么的美好。
而她,要让自己好好的在这里活下去。
锦绣眯缝起眼,抬眼望天。
这个年代的太阳和自己看了二十多年的并无不同,依然是那么的耀目刺眼炽热。谁又能解释得清楚她的这次人生是怎么回事。索性忘记了过去的一切吧,好好的向前过,好好的过接下来的日子。
小路子要去买东西,不能再朝前送锦绣了,一边将包裹递给锦绣一边说道:“我得去买东西了,若是中午之前不买好东西的话我娘又要骂我了。”
锦绣微微一笑,方婆子的脾气众人皆知,哪个小丫鬟不曾被她骂过?看来方婆子对自家的儿子也没温柔到哪里去,
小路子忽然有些恋恋不舍起来,站在锦绣的身边舍不得挪步。
锦绣取笑他:“你不是说有一堆东西要买吗?还不快些去。”
小路子郝然一笑,正打算说话,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阿秀,你怎么在这里?”
小路子和锦绣一起往声音处看去。
“顺子哥,”锦绣有些意外又有些喜悦,在这举目茫然都是陌生人的街道上忽然碰上了一个熟人,那种惊喜就别提了。
顺子没想到锦绣会是如此的热情,心里顿时一喜。
以前的阿秀和他感情不错,两家住的很近,打小阿秀就爱跟在他后面跑东跑西,嘴里甜甜的喊着“顺子哥哥”。可自打那次阿秀回家时见了他之后,他就发现阿秀变了很多。
那曾经熟悉的脸庞见到他后不是欢喜,流露出的却是淡漠和防备。眼里的陌生和疏离让他心里好生的失落,隐隐觉得似乎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后来,他听说金大恒在家里要招些孩子去读书,心里怦然一动。硬是和他爹在家里磨了几天,终于争取到了去金家读书的机会。虽然家里的事情一样不能落下,只能抽空去金大恒那儿读书,他也有说不出的高兴。
果然,多了和阿秀见面的机会。只可惜,阿秀见了他还是那样冷冷淡淡的,连个笑容都很吝啬。他送出自己精心准备的小箩筐的时候其实心里紧张的不得了,好怕被嫌弃拒绝。好在阿秀收下了……
没有想到隔了两个多月没见,阿秀对他居然如此的热情,顺子的心顿时热乎了起来。
“阿秀,你怎的从府里出来了?”顺子满脸笑容。
锦绣笑道:“嬷嬷给我们放了假,我回家过年来了。诺,包裹还在这儿呢!”顺便把包裹在顺子面前晃悠了一圈。
顺子二话不说将锦绣手里的包裹接了过来,嘴里抱怨道:“要回家怎么也不说一声,早些告诉我多好,我就去后门那儿接你了。也省得你拎着这么重的包裹到处跑了。”
两人光顾着说话,很自然的将小路子晾在了一边。小路子眼巴巴的看着人家说的热闹,想插嘴又没机会,只好委屈的站在一旁等着——奇怪,他干嘛不趁机走了去买东西非要留在这儿呢?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等到锦绣的介绍。
小路子掩饰住被当成了背景的些许不快,故意咳了两声:“锦绣,这位是……”
锦绣连忙为两人做了介绍:“小路子哥哥,这是我的邻居顺子哥。”又为顺子介绍了小路子。
两个半大少年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很虚伪的露出了笑脸互相打了招呼。顺便打量彼此。
在小路子的眼里,这个叫做顺子的少年个头比自己稍高一些,身子也很壮实,脸颊黝黑,愈发映衬的浓眉大眼,煞是有精神。身上的衣服半旧不新,还有两个补丁。看来家境很是一般。
顺子早瞄到了锦绣身边的白皙少年,这时候终于有了机会正式的打量几眼了。
白白净净偏文弱的长相,身上的衣服质地还算不错但也不特别好,不可能是少爷之流,那就该是陆府里的小厮之类的人物了。不知道和锦绣怎的会这般熟悉,锦绣不是说过在府里要和小厮们保持距离的吗?
锦绣笑着说道:“小路子哥哥是我们府里二少爷身边的伴读,平日里对我多有照顾。”小路子将胸膛挺了起来,带着几分神气。
顺子憨厚的一笑:“承蒙您照顾我阿秀妹子,阿秀为人老实厚道,日后还烦请您多多指点。”
锦绣有些讶异,顺子这番话说的可圈可点,甚有礼貌,看来读了几个月书之后大有长进啊!
小路子寒暄了两句之后没有了理由再留下来,借口要去买东西就告辞了。
顺子一把将包裹背到背上,笑着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去。”
锦绣边走边问:“你定是有事才到这边来的吧,不用你送我了,我自己回去就成。”
顺子执意要送她回家:“我没什么事情,就是陪着我爹到这边卖筐。刚才我爹让我转转买些猪肉回家,我顺路买一些正好送你回家去,不耽误的。”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再推辞就有些过分了。锦绣笑笑,随着顺子一起往前走。
顺子常随着他爹在这一带摆摊子卖东西,和小贩们都很熟络,很快的找了个猪肉摊子割了几斤猪肉拎在手里。
锦绣有心帮他拎着猪肉,顺子坚决不肯:“你身上衣服干干净净的,别让猪肉碰到你的衣裳。”
今年入冬后共发了两身棉衣,颜色款式果然一致,没有什么区别。锦绣身上穿的棉衣和上次回家时候一样,质地一般。但是因为是新衣服,因此看起来还算好看。
锦绣嫌弃这棉衣臃肿难看,殊不知穷人家的孩子若能在寒冷的冬天穿上这样一身崭新的棉衣是件多么高兴的事情。
在顺子的眼中,穿着青色棉衣的锦绣小脸洁白透着红润,乌黑顺溜的头发梳成了可爱的双丫髻,尤其是几根彩色的发带垂至耳际,别提多好看了。
正想着,就听锦绣喃喃的抱怨起棉衣款式难看颜色也难看来。
顺子失笑:“这颜色哪里难看了。”
要他说,应该是好看极了。这青色非常的纯正,一般来说女子穿了不特别好看。可锦绣皮肤白皙,姿容秀丽,穿上这样的颜色异常的协调好看。
锦绣白了顺子一眼,心想还是别和男孩子讨论这种问题了。
小丫鬟们背地里都曾议论过棉衣的问题,试想由制衣房统一的剪裁缝制出来的棉衣能好看到哪里去?而且,这种颜色只有低等丫鬟们才会穿,稍微讲究些的都不肯穿这种颜色。红黄蓝绿紫什么颜色都比青色鲜亮。
据说只有做了二等丫鬟以后才有自由穿衣的权利,按季节领了布料自己缝制衫裙。还有些颇受主子喜欢的,每到过年过节时主子会赏赐些布料下来,质地更是好的不得了。
锦绣在书房外面扫了这么久的地,来来去去的丫鬟不知凡几,素心素梅如琴如画如梦如玉她们都穿的不错。尤其是如玉如梦,都善于穿衣打扮。看的人真是眼馋——世上哪有不爱美的女子啊!
顺子满心欢喜的在前面领路,时不时的看锦绣一眼,心里涨满了喜悦和开心。
锦绣还是第一次和顺子单独在一起聊天,没有想象中的尴尬和冷场。顺子说话热情爽朗,而且和原来的锦绣极为熟悉,说起小时候的趣事来滔滔不绝。
锦绣索性做了听众,边听边笑。
这可是了解锦绣过去的最佳时机,她边听边在心里一点点的勾画出原来的锦绣:天真、老实、单纯、没有心机、心地善良……咦?怎么觉得这些形容词这么耳熟呢?
呵呵,想到了,这些不都是用来形容锦莲的嘛!
难怪原来的锦绣会和锦莲感情这么好,看来就是性格脾气相投的缘故了。
走了半晌,村子遥遥在望。
锦绣通身舒畅,脸上的笑容愈发的灿烂。
饶是顺子人高力壮,拎着重重的包裹走了这么远的路也开始冒汗了。
“顺子哥,快到家了,包裹让我自己来拎吧!”锦绣伸出手。
顺子还待逞强,却不提防锦绣从他的手中夺过了包裹,被那温软的小手一碰,顺子的心里火烫烫的,很自然的松了手。
到了家门口,锦绣笑着和顺子招手作别。
顺子在原地呆呆的站了会儿,良久,脸上露出了丝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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