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我看着安远,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是。
同居。
我也这么问了:“同居吗?”
他点点头。
我说:“哦。”
他说:“我会付你房租与饭钱。”
我说:“那是小问题。”我忍不住再问一遍,“我们一起生活?”
他继续点点头,然后反问:“不行吗?”
怎么会不行?当然行!实在是太行了!
可我还是要维持我的矜持,我笑笑:“欢迎欢迎。”
然后他把箱子放到一边,面无表情地说:“那我们来庆祝一下吧。”
我愣愣地问:“怎么庆祝?”
他直接上床。
同居是件神圣的事,在我看来。
莫百灵给安远的箱子里装了他的笔记本电脑,还有几件衣服,然后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决定去逛超市买点必需品。
鉴于他是个超市废柴,所以我全权接手生活用品的采购,他仍然沦为搬运工。
我问他:“但是你不回家好吗?”
他说:“我起先是一个人住。”
原来如此。
买了毛巾睡衣杯子拖鞋等等等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都买了两套……
走到食品区的时候,我琢磨着还是买点零食回去吧,然后我看见安远死死盯着冷藏柜看。
我顺着看过去,问:“要喝点什么吗?”
他犹豫犹豫,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我习惯喝牛奶。”
……我忘记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我们买了一箱蒙牛,我绝不是帮蒙牛打广告,只是因为他们家买一箱就送一只牛。当然,不是真牛。
回到家里,把买来的东西摆好,那只牛就被放在了沙发上,跟那只眯眼兔子放在一起。
晚上的时候,我们换上相同款式的睡衣,看起来都有点可笑。
星期天他还是回去处理了一些事情,然后又带了一点东西过来。到晚上的时候,我看着屋子里多出来的东西,再看看身边多出来的人,才真正有了所谓“同居”的意识。
我的电脑放在卧室里,没有多余的地方给他,他只有把他的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即使是休息,他还是用他的电脑处理一些事情。
我想搞IT的企业家,电脑一定比较高级。
我强忍着把他的电脑拆了一探究竟的欲望,然后我打开了我的电脑。
在桌面闪出来来的那一刻,我才记起来某件事。
我迅速伸手去关屏幕,但是已经晚了,安远一把扑上来,按住我的手,抱住我。
我闭上眼,往他怀里钻。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他在我头顶上说。
废话,那就是你。
虽然知道他早就晓得我找莫百灵要他照片的事,但是真正被抓住还是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长得真丑。”
我起身,瞪他一眼,完全是挑衅我的审美观。
我看看桌面上的那个人的照片,再看看抱着我的那个人……
好吧,还是真人好看。
“把这个换掉吧。”他说,“照新的照片做桌面。”
我眨眨眼,他问我:“有数码照相机吗?”
我把照相机拿给他,他调到自动拍照,对好方向,一把搂过我,对着镜头,说:“茄子。”
我看着镜头下意识地笑了一下,然后闪光灯一闪。
眼睛好花。
“数据线呢?”安远又问我,我把数据线也给他。
他把照片传到电脑里,设成桌面。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也愣愣地看着桌面上靠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微笑着。
我猛地抓住他,说:“再笑笑。”
他无表情地摇摇头,说:“刚才笑了。”
“再笑笑啊,我都没有看到!”
他指着电脑:“你没看到吗?”
我想失意体前屈状捶地,好奸诈,不算数!
我郁闷地趴在键盘上,看着桌面。他从背后抱住我,开始亲吻我的耳朵。
我扭过头闪躲,然后听见了他沉沉的笑声。我直视他的脸,他扬起嘴角的样子让我的心**了一下。
真不公平,怎么会这么好看。
我感到有点不真实,这个出色的人怎么会看上我。忍不住主动地去亲吻他,然后来证实这个人是真实的。
事实证明,接吻是件很危险的运动,因为太容易擦枪走火了。
被抚摸着全身,虽然不是第一次了,但还是不好意思。可是胸口被啃噬的感觉,强烈得无法抗拒,只能咬住嘴唇忍着呻吟。
他用手抚摸我的嘴唇,然后探了进去。
舌头被手指搅动的情色感,让我闭上眼睛。但是身体的灵敏度却随着视觉的消失升高了。
含着他的手指,身后的地方被开拓,身体里的酥麻让人很难耐。
当他进来的时候,我不停地喘息,还是有些疼,但是同时很满足。
那个地方火辣辣的,承受着他的动作,我又哭了出来。他俯身吻去我的眼泪,我搂住他的脖子,他进入我更深。
后来我完全忘记要控制自己,只是不停地呻吟喘息,甚至配合着他动着腰。
在**来临的一刹那,我想,我对他的感情,大概已经超越了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22:什么是同居?同居就是装了马达的蜗牛终于相遇了,然后共用一个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