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男人从不穿上衣回家。
宋白幽的请求就算是石头听了都得心软, 黎渊二话不说把上半身能脱的都脱了,从宋白幽家里借了块毯子披回家,活像是被人拦路抢劫了。
宋白幽则坐在摇椅上, 把刚刚从黎渊手腕上骗来的名表系在自己手上。
对着灯光欣赏着这腕表精致的做工。
在这个科技爆炸的时代, 一切复古的机械都带着高雅气息。
别看黎渊穿得简朴, 无论是腕表还是身上的衣服, 无一例外都透露着他身处的阶级已经和普通平民之间隔了一条银河。
安德鲁和凡妮莎则蹲在沙发旁边, 一边搜索着“omega居家筑巢教程”,一边动手把黎渊脱下来的这几件堆在一起。
不过因为黎渊留下来的衣服太少,怎么堆都堆不出好效果。
“你们先别急着筑巢, 估计黎渊还得再来几回。”
宋白幽小口啜饮着血液。
他的食量从每天1000cc降低到了勉强维持生存的100cc。
平时精神状态也维持在半饿的状态,易怒、神经质是他的常态。
这样的情绪会跨越半个城镇, 以无形的形式影响着黎渊。
初拥仪式之所以重要, 是因为亲血一代需要把身上一半的血液送给下一代, 黎渊如今身上流淌着的血每一滴几乎都是宋白幽为他注入的。
因此,宋白幽的状态与黎渊息息相关。
宋白幽的目的是尽快让黎渊认识到自己成为吸血鬼,是一条不能反悔的路, 无论他如今愿不愿意接受自己的新身份, 也该早日放下了。
因此击垮黎渊的意志十分重要。
果然, 快到了中午,黎渊的车又晃晃悠悠到了宋白幽的住所。
凡妮莎和安德鲁正准备从后门开溜,给这两个人留下表演的空间,却被宋白幽制止了。
“你们走什么,别开门不就行了。”
凡妮莎还是比较好心:“可是黎公子是亲自来送的……”
“拉扯拉扯,有拉才有扯。”宋白幽的屁股就没从摇椅上面挪过,“你见过钓鱼的时候,见鱼上钩就直接拽的老手吗?”
安德鲁补充道:“这样做鱼反而容易警惕, 爆发出惊人的力量逃跑。必要的时候遛一遛,让鱼消耗掉体力再一举反扑也不迟。”
宋白幽打了个响指。
黎渊今天的状态看起来更差了。
要是说昨天尚还靠着那天的进食略微撑着点精神,那么今天就是肉眼可见的昏沉。
毫不夸张的来讲,黎渊此时看世界的眼睛都是红的,走路都带着飘,阳光刚刚直晒的那几分钟里,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就开始有瘙痒的感觉。
他的瞳色也逐渐从深咖转变成更浅一点的摩卡棕,阳光直射的中午,会像白化病人一样睁不开眼睛,泪腺疯狂分泌泪水。
最近几天辖区里不算太平,警局夜间的几次集体任务,他都用各种理由推掉了,一次两次上司还能接受,第三次的时候,黎渊也察觉出了上司和同事的不满,只不过碍于他父亲的身份没有和他多计较而已。
他知道瞒着不是长久之计,可他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他不想承认自己已经变成了吸血鬼,也不愿认清自己再也不是人类的现实。这两个种族之间存在了一条不可跨越的天堑,而他就在这中间越坠越深。
按理说,其实他甚至不该来看宋白幽。
黎渊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是一只失控了的野兽,被放出了笼子,只用一根头发丝一样细的线牵着,理智的弦随时都会崩断。
宋白幽是个omega,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吸血鬼如同鬼魅般的速度。
如果手无寸铁面对自己,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宋白幽看着黎渊在车子里磨蹭了半天,终于从后备箱里搬出了一个巨大的纸盒。
“他干脆来和你住吧,搬这么多衣服来。”凡妮莎被他逗笑了,“怕不是衣柜都要搬空了。”
黎渊的脸色差得很恐怖,所以宋白幽扭头对安德鲁说:“去外面盯着他,我可不希望我这个街区发生什么血族伤人事件引来警察。”
安德鲁点点头。
对于宋白幽的命令,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
“白幽?”黎渊敲了敲门。
宋白幽装死。
黎渊大概敲了三次门,担心宋白幽独居会出意外,又害怕自己才是对方身边最大的意外,于是踌躇了一会还是打了电话。
凡妮莎把手机给宋白幽拿来了。
“不接。”宋白幽微笑,“你也别挂,就这么晾着。”
窗外黎渊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更担心了。
也不知道他心里在什么,过了五分钟之后,黎渊放下盒子,离开他的屋子坐上了车。
车开到了离宋白幽家有五百米的一个街口,又扭头转了回来,驾驶室朝向着宋白幽家的方向,很显然是想等着宋白幽出现,确认他没事才会离开。
拉扯是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宋白幽气定神闲,而凡妮莎几次三番问他现在是不是出去的好时机,都被他否决了。
一直到下午三四点,他才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出门看见了黎渊的箱子,以及好不容易塞进他家的纸条:
里面是一些衣服,希望能帮到你。
句号后面能看得出来他还想往下写,但很克制地收住了。
宋白幽知道黎渊此时正坐在车子里看他,但他假装不知道对方灼灼的视线,抱着箱子就进了家门,此时才把刚刚那五个未接来电拨了回去。
“我收到你的箱子了。”宋白幽语气很轻快,像是因为得到了黎渊的衣服后,筑巢期因为焦虑引发的生理热有所减轻了。
而对面明显呼吸粗重。
黎渊很艰难地吐出了一句好,然后迅速挂断了电话。
因为再多说一句话,黎渊就要冲到他的面前,对着宋白幽洁白的脖颈咬下去了。
他快要受不了了。
宋白幽刚刚出门的那几秒,仅仅只是几秒,甚至宋白幽没有任何皮肤裸露在外面,可是黎渊的脑海里面已经浮现出他身上的香气,他甚至想象出了对方的鲜血是多么的甘美,一定会比上等的名酒更加柔和,那具带给他温暖触感的身体会在他的吮吸下,逐渐变得冰冷……
而宋白幽的那通电话,更是把他的这种欲望拉到了巅峰。
黎渊坐在车子里狂扇了自己三四个耳光,才慢慢从那种难以自控的状态中觅得一点理智。
他怎么能,怎么敢的。
想要杀了罪犯,尚且可以理解成惩恶扬善,只不过超越了人类的法律体系。
他怎么敢对宋白幽这样无辜的好人动起歪心思的。
黎渊在恢复理智的一瞬间就立即点火准备回家了,为了宋白幽的安全他一刻也不敢留在原地,一路上都在超速驾驶,这样不稳定甚至有些癫狂的兴奋状态注定是要闯祸的。
在回家路上,又遇上了紧急变道的大货车,他猛打一下方向盘,车就直接从路上飞了出去,撞向了电线杆。
他的骨头断了几根,但因为新生儿强大的自愈能力很快愈合了。
他的胸口直接被玻璃穿透了,但当他从车里爬出来的时候,却没有留下一点伤。
他想着,在白天的街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一定会有很多路人围观。
会有人发现他苍白的皮肤,会有人被他变态的自愈能力吓到,会有人将他身上种种的反常和中世纪的传说联系起来……
是的,他是吸血鬼。
黎渊甚至希望自己被众人围观,希望他们举着手机把他这非人的姿态记录下来,放在网络上传播,希望被他们发现自己血族的身份,至于会有什么后果他已经不在乎了。
他希望外界能够强硬且不讲道理地给他一个身份。
但是街上空荡荡的。
那天是星期四,下午四点半,人类社会的工作日。
街道空得像一座死城。
黎渊浑身都是血,伤口愈合带来的巨大消耗,使得原本就饿到发昏的精神状态更加不稳定了。
他踉踉跄跄往前面走,象征着光明的太阳,用它严厉的光芒驱赶着黎渊走入黑暗的阴影中。
最终他停在了一个身影面前,他下意识觉得那是哥特男的脚。
就是面前这个人把自己害成这样的,害得他一夜之间变成怪物,害他不能坦然地面对爱人的,是他没有给自己选择,就把自己推向了人生的另一个极端的。
与其变成吸血鬼,他宁可去死!
他一定要杀了对方,一定要。
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
就这样怀揣着滔天的恨意,黎渊扑了上去,血族的尖牙轻而易举就能刺破人类脆弱的皮肤,尖锐的指甲能让他死死攥住猎物的手臂,他像只鹰隼一样,熟练地找到猎物最脆弱的部位,将自己的脸埋进猎物的身体里。
他这一次真正毫无顾及地将猎物吸干了,那种饱餐一顿的幸福感使得这只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的小吸血鬼有些飘飘然。
一声尖叫划破了天际,黎渊这才恍惚着看向自己怀里已经变成干尸的尸体。
这是个穿着破烂的赛博成瘾物贩子,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了死前惊恐的瞬间。
不是他刚刚幻觉里面的哥特男。
黎渊的心有些麻木了,道德是没有办法战胜本能的,他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对,可他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
他知道做了这件事情,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自己一定会后悔的。
“吸……吸血鬼,有吸血鬼!!!”
这可怜虫的同伴看着黎渊缓缓起身走向他,吓得腿软站不起来,随着一声简短急促的呃声,黎渊像真正的猎手一样咬住了他的喉咙。
而他无处寻觅的亲血,此时正站在屋顶俯瞰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