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远离京城
天已明亮,人已活跃,汴梁城开始了新的一天。
沈俊天负手而立,遥望着王府大门,那是赵楷的府邸,他已长大成年,封王封地,自成气候,不再居住在皇宫之中。
门开了,赵楷风一样地冲出来,远远道:“大哥,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去找你,昨晚没有尽兴,今天我们再去喝个痛快!”
沈俊天默然不语,沉吟片刻,不知该如何开口。赵楷见他有异,奇道:“大哥,你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没睡醒么?”
酝酿了好久情绪,沈俊天终于还是开了口:“小弟,我是来向你道别的!”
“道别?”赵楷声音陡然提高八度,显示出内心的震惊,一口气问道,“大哥要去哪里?要离开京城么?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说出来我一定会帮你的!”
沈俊天低声说道:“我要去赴任了!新科探花,代天巡狩!”
赵楷微微错愕,随即问道:“父皇为何不把你留在京城当官?要什么代天巡狩?”
沈俊天将事情的原委简要地说明,赵楷脸色阴沉,越听越怒,骂道:“童贯这个狗奴才!狗仗人势,竟然欺负到大哥头上,我看他是不想活了!大哥,你不用着急,我马上去找父皇,禀明一切,定要将童贯这个狗奴才碎尸万段!”
他冲动地就要往皇宫跑,沈俊天连忙拉住他,摇头道:“小弟,没用的!圣上已经批准了,御文都下来了,此事已成定局,你又何必再去纠缠?”
“难道就这样让童贯狗奴才得逞?”赵楷愤怒道。
沈俊天心平气和道:“其实也不能全怪童贯,是我自己决定要去地方的,我想到地方去体验,去磨炼,查察吏治,整顿民生,积累为官经验,将来深居高位,才能更好地齐家治国!”
赵楷听得意外,讶然道:“原来大哥有此大志!”
沈俊天点点头说:“男儿志在四方,多出去闯闯总是好的!我若一辈子留在京师,就等若是井底之蛙,不识外面世界!如今有机会代天巡狩,游历天下,不是一件好事么?京师虽美好,待久了也会厌烦的!整天吃喝玩乐,踢蹴鞠逛青楼,不是我所向往的生活!”
赵楷忧郁地说道:“听大哥这么说,连我都想出去闯闯了!想我身为王爷,禁锢在汴梁这弹丸之地,认识的全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实在是虚度光阴!大哥,要不我去求父皇让我随你一起代天巡狩!”
沈俊天微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小弟,你有这份心,大哥很感动!大哥能够在京城认识你,也算不枉此生!然你身为王爷,背负着江山社稷重担,岂可意气用事,贸然远离京师?身为皇家子弟,就该练武习文,报效祖国,贪图一己之快,浪迹天涯算什么帝王子孙?”
赵楷神色一黯,道:“大哥教训得是!只是想到要和大哥分开,我心中难过极了!”
沈俊天淡淡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聚散无常,人之常情!你又何必作此女儿情态?你可读过王勃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大丈夫就应该洒脱一些,不要扭捏拖沓!”
赵楷点点头,忽想起什么,问:“皇姐知道么?”
沈俊天内心一动,摇头道:“我不想让她知道,还是安静地离开吧!”
赵楷转身便走,边走边说道:“我去知会皇姐,你在这里等我!”
“不用了……”沈俊天想要阻拦,却哪里还有赵楷的身影。
片刻之后,嘉德公主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之中,她拖着长裙,挽起裙角,一路小跑过来,窄小的绣花鞋紧固着她的纤细玉足,跑得快要磨出血泡,然她却全然不顾,只是一个劲地往前跑。
沈俊天看着她咬牙奔跑的模样,神情坚定,长裙飘动,仿佛是一个飞奔着去投向丈夫怀抱的小妻子,不由得心神一软,差点就要跑过去和那美丽女子拥抱在一起。
嘉德公主娇喘吁吁地站在沈俊天面前,四目相对,两人都似有千言万语,却又黯然沉默。
“你要走了么?”嘉德公主打破了沉默。
沈俊天点点头,道:“我要去赴任了!”
“你还会回来么?”女人在分离时,永远都是这一句话。还未分别,就说起重聚之事。
沈俊天神色一变,苦笑道:“我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也许一年半载,也许十年二十年,未来的事,谁都无法预测!”
嘉德公主低下头,抿着嘴唇,许久才倏地抬起头,问道:“京城有你留恋的东西么?”
沈俊天虎躯剧震,心驰神矜,双目泛光,不由得朝嘉德公主望去,却不偏不倚撞上那双温柔如水却又炽热如火的秀目,那眼眶中水波流动,深邃得能溶化人的灵魂。
“有一个让我牵挂的女子!”沈俊天不愿说得太深情,却不知这正是最深情的一句话。
果然,嘉德公主娇躯颤抖,泛起一丝从来未曾出现过的红晕,她的脸上写满幸福,感激和满足,以至于她的语气都变得柔和而恬淡,她几乎是哽咽着说道:“好!好!很好!”
沈俊天又何尝不是情不自禁呢,只是他的心中有太多的束缚,只得轻声道:“公主……”
嘉德公主伸手食指,按在他的嘴唇上,幽幽道:“不要叫我公主,叫人家的闺名玉盘好么?你现在不叫,我怕以后都没有机会听到了!”
沈俊天彻底被她的眼神打败了,轻声呼唤道:“玉盘……玉盘……好玉盘!”
嘉德公主娇躯一软,无力地瘫倒在沈俊天的怀中。
沈俊天尚未来得及拥抱怀中的温香软玉,前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荣德公主的声音遥远地传来:“皇姐,皇姐!”
嘉德公主浑身一阵,触电似地站起来,红着脸低下头,忙着整理衣裳。
荣德公主跑至身前,上气不接下气地道:“皇姐,你叫我带的东西我带来了!”
嘉德公主从荣德公主手中接过一个包袱,转而递给沈俊天,道:“这是我收藏多年的一件战袍,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今天把它送给你,希望可以带给你好运!”
她见沈俊天接过衣服,满脸轻松,道:“金奴妹妹一定有好多话要和你说,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我先回去了!沈探花,一路保重!”
临走之前,她还回眸一望,那是何等伤神而醉人的一抹眼神啊!
荣德公主从怀中掏出一块翡翠玉佩,道:“你这个人虽然笨拙,愚钝,又不解风情,不过却是个很有趣的人!现在你要走了,本公主没什么好送给你的,这块玉佩是本公主佩戴多年的随身之物,现在把它送给你,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好运!”
沈俊天心中苦笑,小女孩就是小女孩,内心的想法一点都藏不住,连说谎都不会说,一边说人笨拙愚钝,一边又把随身佩带的玉佩送人,要说她对那人没有轻易,傻瓜才信!
“公主的好意,沈俊天心领了!”沈俊天微笑着道,“之前蹴鞠比赛之时,公主说过胜利之后就会赏赐礼物,不知道是不是赏赐这块玉佩?”
荣德公主急着道:“什么赏赐啊?这玉佩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你难道看不出来么?你见过有女孩子赏赐贴身之物的么?”
话一出口,却见沈俊天笑嘻嘻地看着她,登时知道被他激将了,粉脸一红,羞怯道:“好啊!你诈我,你好坏啊!坏探花,坏探花!”
荣德公主随即抬起头,嗔笑道:“总之你要好好保管这块玉佩,看见它就像看见本公主一样,要是让本公主知道你丢失了,本公主定要叫父皇治你的罪!”
沈俊天捧着玉佩,轻声道:“我就算把命丢了,也不敢把玉佩丢了!”
荣德公主大感满意,娇笑不已。
赵楷赶了过来,身后跟着两男两女,手中还提着一个包袱,道:“大哥,此去路途遥远,小弟实在不放心,这两个丫环伺候我多年,现在将她们送给你,一路打点琐碎!这两个小兵是我的贴身侍卫,让他们来保护你的安全吧!还有这五千两银子,你会用得着的!”
沈俊天想要推托,却哪里推得过去。
既然盛意拳拳,再推托下去,就显得矫揉造作了。沈俊天接过包袱,道:“公主,王爷,大恩不言谢,沈俊天就此拜别,他日有缘自当相会!告辞了!两位保重!”
他转过身子,大步朝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