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7章 法则的强弱与上限

【倘若不是麟青将麟珑的事情闹大,后续又带着整个龙狮一族转入长生宫,让金绝明内心感到屈辱且怨恨,或许金绝明都不知道灵宫死去的那位低境仙王,名字叫做麟珑……】

【第一百一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八年,闭关耗费五百多年时间,你才终于静下心来将状态调整好,之后便取出了灭杀四头恶虎后,侯霸给你换来的那一张四环道品树皮。】

【整张树皮并不小,即便是卷缩起来依旧占据了大殿不小的一个位置,只是质量在四环道品中算不得优质,这也与被净化掉的魔气有关。

无奈你没法将这张树皮分割成更多块,只能分成三份以量取胜,如此在绘制大面积画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使得完工后的画作品质更高。】

【第一百一十二万六千八百二十一年时间,耗时近三年的时间,随着你最后一笔落幕,整张画作才真正从原本的些许灵动变得充满了灵性。

没有停留,紧随其后你将镇压威虎山时,收束走的虎三头领的真灵换进画作之中,这才制止住了画作要自行诞生画灵的进程。】

【虎三头领是一位真仙极境虎灵,即便没能证道,其真灵的品质依旧十分不错,给这一幅三环道画作为画灵,还是可以提升不少威力的。】siwu.org 猫头鹰小说网

【是的,此番你虽然绘制完成,但显然没有达到你的预期。整个绘画过程看似行云流水,显得很是流畅,仅是三年时间就将一幅面积极大的画作完成,可终究是差了一些东西,最终还是没能入得了四环道品的范畴。

其实这些问题在你绘制半程就已经意识到,但与其浪费四环道品材料,还不如继续下去,多少还能回一些本。】

【最终,因各种因素,这幅画在你赋灵之后品级达到了三环大乘道品,价值方面已经接近这一份原材料。所以你亏的不算太多,也就是灵感空了大半,显然也没办法短时间内进行二次绘画了。

事后,你对这一次会失败也进行了反思。然思来想去,最终得出的结论便是,你已经将自己可以做的准备都做得足够充足,非要说不完美的地方,便是材料方面可以寻来更好的,或许会提升几分成功率。

但真正导致你这一次没能冲击成功四环道画仙师的原因,还是因为契机。】

【四环道画已经品质极高,这样的宝物想要诞生十分讲究时机。若你本人已经是绘制过四环道画也就罢了,那样对契机的要求没有那么高,甚至可以自己创造机会。可想要在首次冲击四环道画成功,契机就重要性无疑就拔高了许多倍。

若是在你绘画前不久又出现了一次日月同辉的情景,在那样的环境下你这一次成功的可能性将大幅度提升。明白这些之后,你的心境却没有舒缓,反而更加沉重。因为契机这种东西,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会来,等待这虚无缥缈的事物,还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

【同年,寒泽看中了你的这幅三环大乘级道画,显然这样的画作对于才成为仙王的他来说刚刚好,能完好发挥自身实力的同时价格也能接受。

而寒泽用来与你交换的东西,则是一颗“极星破源丹”与一颗“森芒玄门丹”。两颗都是不错的三环道丹,但品质上肯定到不了精品。

张天火炼制的仙极大还丹与蜂蝶玉骨丹不经用,早就被你炼化完,正好极星破源丹补上,又可以让继续加快修炼速度一段时间。

森芒玄门丹则是一种提升神魂与极少量悟性的丹药,悟性你其实是不缺的,但这丹药在悟道之时有奇效,能给予一定帮助。恰好你坐忘碑已经积蓄了许多能量,已经超过五万多年没有使用过,这森芒玄门丹也能用得上,还能小幅提升你的神魂……】

【第一百一十二万九千五百三十一年,你从坐忘碑的悟道状态中苏醒,森芒玄门丹的药效也在这个过程中吸收完全,尽管森芒玄门丹的药效有不少都是你身体自觉吸收掉的,药效的吸收率并不高,但也确实助力你这一次的悟道效果,这对你来说就已经值得了。】

【整个悟道的方向十分单一,全部都在参悟生命法则,而在你早已积累到极限的情况下,这一次也终于破除极限,将生命法则参透至六品!】

【你在万法楼中获得了大量的知识,其中自然也包括法则相关的信息在内,从这里你也更加细致的明白法则之间的区别。

据记载,三级法则最高可参透至六品,是一种参悟难度低,但上限也同样低的一类法则。通常只有天仙及以下的生灵会将其当做自己的主修法则,若非没得选,金仙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会将主修法则更换为更高级的存在。

二级法则相较于三级法则,哪怕是其中最简单的,参悟难度也比三级法则要难了倍余。但其上限也比三级法则高了不少,最高可参透至九品。对于二级法则,大家就没有像对待三级法则那么嫌弃,一直修炼至准帝境修为,九品二级法则都依旧可以用入战斗之中。

有人对此进行过无数试验比较,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九品二级法则与七品一级法则是同一个级别。但二级法则与一级法则,依旧有着差别。

在其他一切相同的情况下,七品一级法则拥有者更占优,因为一级法则大多为二级法则的上位替代,可加持的方面更广,能够契合的方面更多,所以战斗运用更加灵活。因此得出结论参透了七品一级法则的人,可获得的加持略大于参透了九品二级法则的宿主。】

【既然有二级法则与一级法则之间的比较,那么也不会少了一级法则,与之更强的核心法则之间的对比。

相比于前者的对比,一级法则有许多已经到达其极限,少数才是核心法则的下位替代,所以不存在泛用契合度更广的说法。但在一些闲的没事的人的研究下,还是论证出了两者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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