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哪怕看起来都很好,叶枫还是一眼就挑选出来了最适合自己的两个选择。这或许也是排除法用得太多,让他更加了解自己的诉求,这才能几乎下意识的就排除掉那些看似美好,实则适配度不足的天赋。
按照叶枫的排除法,最先被淘汰的当是极阴道体与日月真魔体。
其中极阴道体虽然是第一次见,但从本质来看它与叶枫见到的极阳道体是一样的。既然上一次因为它的缺陷都没有选择,这一次有了更多高质量天赋,则更没必要将目光多放在极阴道体这种有缺陷的天赋上。
虽然不打算选,但极阴道体这个天赋的出现还是给叶枫带来了一些有用信息,能看出这一次在描述上,极阴道体比极阳道体多了一些不同的地方。也让叶枫知晓,这里所描述的化道,与秦煌那种情况其实非常类似,越修炼距离天地意志越近。
要说不同之处,那便是秦煌更受天地意志的看好,作为六道之一的天道轮回,秦煌受到的加持远大于这个所谓的极阴道体,或许这也是秦煌一直没有展露的隐藏天赋之一。siwu.org 猫头鹰小说网
当然,也正因为是天道化身的缘故,使得秦煌更受天地意志的重视。之后在秦煌掌握乾阳神庭,成为天地共主后,天地意志对于秦煌的重视又进一步提高,甚至于有意与之断联,只保持微弱的牵连,这样辅助秦煌更好的突破至仙帝境。
可换做是叶枫要选择这个天赋,难保会受到秦煌这样的待遇,如此一来,过大的限制反而弊大于利,比叶枫原本考虑的情况还要差。
至于日月真魔体,情况则与极阴道体完全不同。说实在话,这个体质很强,甚至于在先天道体中都是少见的强大,根本不是极阴道体与极阳道体此类水货能比得了的。
但很可惜的是,叶枫与日月真魔体的适配性不高,倒不是契合度不足。这体质放在三十六天的邪魔世界,绝对是顶级的。叶枫在多了近千万年的记忆后,对修炼邪魔功法的抗拒也没有那么大了,据他了解,一部分魔功其实不那么伤天害理,这些是最纯粹的魔功。
类似此等纯粹魔功,只要没有坏事做尽,仙道方面甚至都愿意收留此类人。叶枫还记得,在一次偶然的谈论中,凤凰元灵告诉过他,三清天就有这样一个势力,叫做“圣魔焚天殿”,里面就是一群修炼魔功的生灵。
这也是随着时代的更替,演变出来的,并非是修炼魔功的就一定是坏人。只要不是必定要伤天害理的情况下,魔功还是仙法,都是一种武器行事,具体还是看这些掌握在什么人手中。
倘若手持这些武器的人心底纯正,那么是魔是仙,都不影响他做好事,反之亦然。
当然,若是太弱了,可能就等不到人来辨别,就被人随随便便除魔卫道了。叶枫却是不需要担心,毕竟事后可以有寒宫作为靠山,多一个心性纯良的真魔,其他几大势力也不至于讨伐寒宫,清明何童天的观念还没有那么老旧。
人们所厌恶的,一直都是那些心性癫狂的人,不遵守规则,专门做损人不利己事情的那些疯子……
之所以叶枫觉得日月真魔体与自己适配性不高,只是因为清明何童天这不是一个好的环境。其一是周围的元气都是仙元,不利于修炼速度。其次则是没有太多高深的纯粹魔功,找不到这些高品质的功法与神通,空有体质叶枫也修炼不起来。
叶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个魔体就想办法离开清明何童天,前往其他世界。
而随着日月真魔体的落选,无相生魔鉴也就没有考虑的必要的。
此宝确实来历不凡,是那个璀璨时代都威名满天的无相魔帝本命魔兵。仅从品质这一块来考虑,甚至还在凤凰神纹之上,是整个史籍中都留下浓厚一笔的至邪魔宝。然说一千道一万,无相生魔鉴也与遣魔卷那样有着无比致命的缺点,可谓是噬主欲望点满。
便是遣魔卷,叶枫都还需要考虑要不要继续接触,值不值得他去冒一次风险,借助双龙佩的帮助,恰到时机再一次完成偷梁换柱的好戏。
也就是免费的噬主至宝尚且如此的情况,更遑论是需要耗费叶枫一次天赋选择机会的无相生魔鉴。至少在没有日月真魔体这种可以防备噬主能力体质的前提下,无相生魔鉴对叶枫的价值就没有那么高。
排除了这三个天赋,剩余进入第二次排选行列的便只剩下轮回者(强),“吞无造化体(先天道体),侍从(棍型)-罕见,(真)龙族血脉,乙木通灵心等五个选择了。
这五个天赋均不会产生负面效果,且毫无例外的高品质,但叶枫还是一眼看出了五个天赋的根本底色。
在这其中,乙木通灵心率先被淘汰。原因是它的免疫毒素,及感知善意与恶意能力,与叶枫已经拥有的极致魅力和绝阴万毒体是有冲突的。
诚然,少了这两个冲突能力的乙木通灵心依旧十分强力,但这样一来与其他四个选择便没有了优势,且没有了自身的独特性……
在乙木通灵心之后,被排除在外的就是吞无造化体。这个选择还是让叶枫考虑了许久的,毕竟吞无造化体唯一的“氪命”副作用对他不算副作用,若是能多一两件至宝,这都能够接受。耗寿命这种事情,叶枫耗得起,且叶枫曾经也想过让自己成为一名炼器师,对此他是有欲望存在的。
但凡是上一次模拟之时出现了吞无造化体,这天赋的优先级都会相当高。可遗憾的是叶枫已经在炼阵与绘画两道走出了点门堂,再挤压修炼时间去修习其他百艺显然不现实,还是耗时比前两者加起来还要多的炼器。
所以吞无造化体被排除的一个原因是生不逢时,其次则是叶枫发现这天赋非常适合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