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两辆停留的车迅速上前,把沈阡陌从破烂不堪的轿车里救出来,呼啸着就离开了。
风谣看到沈阡陌已经得救,累及的合上了眸子。她不愿在去面对慕凌枭,她的心已经千疮百孔了。
从此以后,她就是他脚下的一只宠物,不管他做什么,她都不打算抵抗了。因为这好累!
……
再一次回到揽月岛,风谣如同变了个人似得,不爱说话,也不爱去抗争什么。阿莎给她做什么,她就吃什么,给她准备什么衣服,她就穿什么。
她唯一表现得比较积极的就是练武,没日没夜的练武。
慕凌枭在的时候,她会乖乖陪他吃饭,陪他散步。他要她笑,她就笑给他看。要她唱歌,她会展露歌喉。
她变得极其听话,却也极其冷漠!
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她过得也很习惯,不知不觉的,就已经到了腊月。
在揽月岛是没有腊月之说的。因为这里不是中国,自然没有中国的节气。但岛上有很多人都是中国人,所以过年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喜庆的事情。
今朝是腊月初八,按照中国传统是要喝腊八粥的。所以一大早阿莎就在厨房忙碌,准备弄一锅美味的腊八粥来喝。
风谣依然在海边的港口与狼共舞。经过两个月的苦练,她已经能和五六只狼交手而不会战败。她的身手日渐犀利,亦令一直陪伴她的鬼眼有些刮目。
当看到风谣把闪电一掌击落在地上的时候,他慌忙站起身,大步走了过去。
“小姐,你的功夫已经长进好多了。闪电都快不是你的对手了。”他的话毫无恭维之意,因为她的确打败了闪电。
看着闪电极其不悦的领着其他饿狼离去,他心里深深觉得当初慕凌枭或许是看走眼了。风谣绝非他想的那么弱。
风谣拍了拍身上的尘灰,冷冷的瞥向了遥远的海平面。与狼共舞的日子让她学会了狠,所以她身上会不经意的流露出一股子寒气,就像慕凌枭身上那种气息一样。
鬼眼盯着她孤寂的背影,忍不住轻叹了一声,“小姐,今天是腊八,要不要早点回城堡?少主今天可能会回来。”
“噢,我知道了!”
风谣淡淡应了一声,也没有回头。离那次刺杀慕少飞失手是几个月了?她好像记不得了。这种行尸走肉般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她也不知道。
她在等慕凌枭说的厌倦,她期待他把她像一只动物似得丢弃了。或许从此之后,她就彻底摆脱他了。
“那晚上还是弄几个新鲜的生蚝吧,他喜欢吃。”她冷冷说完,拾起一旁的重剑就离开了。
她穿的是一身黑色劲装练功,所以看起来身姿特别挺拔。鬼眼跟在她的身后,依然会怦然心动。她总是无时无刻不展现她的魅力,而他,则无时无刻不被吸引。却也仅仅是吸引而已。
从港口到城堡有一两里的距离,风谣从来不会坐车,她喜欢一路上被海风吹拂的感觉。这样她还能感觉自己有一颗心,偶尔还会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