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纵然自给自足,可以不饿死,但是,因为土壤大多不适合耕种,植物也很匮乏,因此,草原上的生产能力实则相当薄弱。
据说,古代,有一个游牧民族三十年没有掠夺其他地区,结果最后只能拿兽骨做箭头,铁器完全生产不了。可见其生产技术之落后,物资之匮乏。
他们掠夺农耕国家,打仗时,喜欢杀死或俘虏敌人,那样就得到一壶酒的赏赐,缴获的战利品也分给他们,抓到的俘虏分给他们作奴婢。所以,每个人都自动去寻求自己的利益。游牧民族总是善于埋伏军队突然发动攻击。
游牧骑兵一见到敌人就去追逐以得财物,就像鸟群飞集一处,遇到危难失败,队伍就瓦解了,如同烟消云散。战争中,如果有人能将战死的同伴尸体运回来,就可得到死者的全部家财。
昔日莫沙国也受到过游牧部族常年几千人的骚扰,为此,边境却不得不驻军数万用来抵御侵略。
数万人之众,为什么抓不住几千个人?答案很简单,弱小者一直在跑,回旋在强者的掌缝里,结果强者力量消耗太大,反而灭亡了自己。
历来征战,北部的大小游牧部落总是杀死成千上万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些侵略者就如同是抢劫为生的强盗,有的手下血债累累,根本不值得怜悯。
单单说风沙村,民风彪悍,可五年前,却也因为遭受游牧部族的侵略而死了几百个人。
死了几百个人啊,这不是几百头猪。
我独自坐在大漠前,直到残阳如血。
我知道,雷恩,此贼不除,将来必定成为海尔迦的一大隐患。他进入了这片大漠里游荡,简直是好像鱼得到了水一样自由。
然而,这么一来,进入大漠草原就意味着我也要与许多游牧部族开战,因为那儿是他们的放牧区。
部队目前尚在休整,最终仅仅剩下兵员两千,和莫沙大军的激战,几乎耗损了我麾下的全部元气。
而且,如今粮草不济,从马乌城领兵而出以后,我们的部队只补给过一次。
现在的军粮,甚至不够吃三天的了。
所以,面里有沙?你别嫌弃,再过三天,你连面都吃不上,到那时候就只能吃沙。
后来,破阵又来报告。
这回,我言出心中所想。
『破阵,军粮,何时能到?』
他摇摇头:『不知道,今早,我军去催促的斥候赶回来了,说还得一个星期。』
我叹了口气。
『一个星期?等他来了……我军怕是只有一地的饿死鬼了。』
破阵略显为难,道:『领主,此战已经耗损过大,算上增援的马乌城守卫部队,伤亡四分之三,这搁谁头上受得了啊?不如及早退兵,来日再做图谋。』
『荒唐,退什么兵?』
我一把长剑,直指远处天边。
『你现在受不了,莫沙国更受不了,我们就是要让他先垮掉,既然都两败俱伤了。那就不要介意再拼个你死我活!去,你马上再派出骑兵斥候,去催促一下督粮官,你告诉他,三天以后。要是到不了我跟前,他就不用来了!』
『……是。』
破阵只能是唯唯诺诺的去了。
而此处的风沙,止不住的四处乱扑……